用戶說明書(詳細)

錄音與播放
TW-19
2.
在按住 FUNCTION 時,按 a 鈕選擇
要錄音的音軌
確認錄音音軌的指示燈閃動。
音軌 1:L
音軌 2:R
例如﹕
選擇了音軌 1
3.
選擇錄音時要使用的音色和音效 (僅限音軌
1)
音色 (第 TW-6頁
音效 (第 TW-9頁
若要在錄音過程中讓節拍器打拍,請在設定了節拍和
速度之後按 METRONOME 鈕。有關詳情請參閱第
TW-11 頁上的 節拍器的使 一節。
4.
a 鈕或開始彈奏。
錄音自動開始。
5.
要停止錄音時,請按 a 鈕。
此時 MIDI REC 鈕燈和錄音音軌燈從閃動變為點亮。
要播放剛錄音的音軌時,按 a 鈕。
6.
錄音或播放完畢後,按 MIDI REC 鈕使其燈
熄滅
如何在聽其他音軌播放的同時對一個音軌進
行錄音
1.
MIDI REC 鈕使其燈點亮。
2.
在按住 FUNCTION 時,按 a 鈕選擇
要在錄音過程中播放的音軌
3.
MIDI REC 鈕使其燈閃動。
此時 L 燈閃動。
4.
在按住 FUNCTION 時,按 a 鈕選擇
要錄音的音軌
確認錄音音軌的指示燈閃動。
例如﹕
要在播放音軌 1 的同時對音軌 2 進行錄音時
5.
選擇錄音時要使用的音色和音效 (僅限音軌
1)
6.
a 鈕或開始彈奏。
此時,錄音音軌的播放及另一個音軌的錄音同時開
始。
在錄音過程中若您想從頭重新錄音則請按住 MIDI
REC 鈕直到數位鋼琴鳴音。此時數位鋼琴放棄目前錄
音的資料,並進入錄音待機狀態。
7.
要停止錄音時,請按 a 鈕。
點亮 (播放) 閃動 (錄音待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