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rtifications 2
安全資料表
EC 規範編號 1907/2006 第31 條
產品名稱:
QD-Contact Cleaner
建立日期:
11.10.17 Version : 3.1
參考編號:
BDS000125_37_20171011 (ZH)
取代:
BDS000125_20170629
CRC Industries Europe bvba
Touwslagerstraat 1, 9240 Zele – Belgium
Tel (+32) (0) 52 / 45 60 11 – Fax (+32) (0) 52 / 45 00 34 – www.crci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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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離熱源和火源
採取預防措施,防止靜電放電
設備應接地
使用防爆的電氣/通風/照明/…/設備。
只能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
不要吸入氣溶膠或蒸氣。
確保足夠的通風
避免接觸皮膚和眼睛。
使用後徹底清洗
穿戴防護手套和眼睛防護具/臉部防護具。
7.2. 安全儲存的條件,包括任何不相容性
壓力容器:避免日曬,不要曝露在溫度超過50°C的環境中。
避免兒童接觸。
7.3. 具體的最終用戶
Cleaners - Precision
第8節:接觸控制/個人防護
8.1. 接觸參數
接觸限值
有害成分
CAS-nr.
方法
歐盟規定的曝露限制:
二氧化碳
124-38-9
TWA
9000 mg/m3
STEL
1800 mg/m3
8.2. 接觸控制
控制程式:
確保足夠的通風
遠離熱源和火源
採取預防措施,防止靜電放電
個人防護:
採取預防措施,避免在處理產品時接觸皮膚和眼睛。
無論何種情況下,都應按照“工業衛生規範”操作和使用該產品。
確保足夠的通風
吸入:
在通風不足的情況下,戴上合適的呼吸設備。
recommended respiratory protection:
配備有機氣體/蒸氣盒的空氣淨化呼吸機(AX)
手和皮膚
:
穿戴適當的化學品防護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