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ration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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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立即停用,
改善至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合法通信,指依信法定作無線電通信
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醫療射性電機設備之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