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wner's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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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
將歌曲儲存在 USB 裝置
您可以將聲音 CD 上的歌曲編碼為 MP3 格式而
錄製在 USB 裝置中。您亦可將 DATA CD/DATA
DVD 上的 MP3 檔案複製到 USB 裝置。
關於 USB 裝置的連接方式,請參閱“連接 USB
裝置”(第 68 頁)
錄製的音樂僅限私人使用。在此限制之外使
用這些音樂需獲得版權所有者的允許
USB 錄製 / 複製注意事項
請勿透過 USB 集線器來連接本機與 USB
置。
請確定USB裝置具有可錄製或複製的足夠空
間。
請勿在錄製 / 複製時取下 USB 裝置。
錄製 CD 的軌跡時,會將軌跡錄製為
128 kbps MP3 檔案。
複製 DATA CD/DATA DVD MP3 檔案時,會採
用和原本 MP3 檔案一樣的位元率來錄製 MP3
檔案。
所建立的 MP3 檔案中並不會錄製 CD 文字資
訊。
果中途停止錄製,就會刪除中途停止錄
製的 MP3 檔案。
以下情況下會自動停止錄製:
錄製 / 複製過程中,USB 裝置空間用完。
USB裝置中的MP3檔案數量已到達系統可
識別的限值。
在一個資料夾中最多可以儲存 150 個檔案。
在單一 USB 裝置中最多可以儲存 199個資料
夾。
如果欲消除的資料夾含有非音訊格式的文
件或副資料夾,就不會消除這些檔案或
資料夾。
如果您試圖錄製的資料夾或檔案的名稱和
USB 裝置中的資料夾或檔案名稱相同,系統
不會覆寫原資料夾或檔案,而是在錄製
資料夾或檔案名稱後方新增序號。
視檔案格式而定,本系統無法播放某些 USB
裝置。
1 裝入聲音 CD。
2 當系統處於停止模式中時按 DISPLAY
鍵。
電視機螢幕上出現控制菜單顯示
3 X/x 選擇 [USB 錄製 ],然後按
鍵。
4 X/x 擇[軌跡]
前面板顯示幕出現“READING”直到電視
機畫面上出現聲音 CD 所錄製的軌跡。
視軌跡數量而定,需要幾分鐘的時間顯示軌
跡。
5 選擇想要錄製的軌跡。
x 選擇想要的軌
X/x 鍵選擇軌跡,然後按 鍵。
將以您選擇的順序標記軌跡。
x 選擇聲音 CD 的所有軌跡
C/X/x/c 鍵選擇 [x 所有 ],然後
按鍵
x 取消軌跡
X/x 鍵選擇軌跡,然後按 鍵。軌跡
的標記被移除。
x 取消所有軌跡
C/X/x/c 鍵選擇 [s 所有 ],然後
按鍵
6 C/X/x/c鍵選擇[開始],然後按 鍵。
系統開始錄製並出現錄製狀態。
若要取消錄製,請按 x 鍵。
將聲音 CD 的歌曲錄製到 USB
裝置
USB 裝置的可錄製
空間
欲錄製的軌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