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s Manual

IV
NCC警語:
根據NCC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規定: 第十二條 經型式認
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非經許可,公司、商號或使用者 不得擅自變
更頻率、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
發現有干 擾現象時,應立即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信,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 功率射頻電機須
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 設備之干擾。
「減少電磁波影響,請妥適使用」。
詳細功能說明書請參閱磐旭智能網站 amobile-solutions.com
警語:
使用過度恐傷害視
注意事項:
使用30鐘請休息10鐘,2下幼兒不看螢2歲以上每看螢
幕不要超過1小時
告:
此產品供電來源使用直流電源且輸出需符合安全低電壓電路及
限制型電源。
本產品於國內裝置使用時,其電源僅限使用機架電源模組所提供直
流電源輸入,不使用交流電源及附加其他電源轉接裝置提供電
其電源輸入電壓及電流依說明書規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