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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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處理
請勿將電池當作一般垃圾丟棄。這個標誌表示電池不應視為一般垃圾丟
棄。
請勿將內含汞的電池當作一般垃圾丟棄。這個打叉的垃圾桶標誌表示電池
不應視為一般垃圾丟棄。
請勿將本產品當作一般垃圾丟棄。本產品零組件設計為可回收利用。這個
打叉的垃圾桶標誌表示本產品(電器與電子設備)不應視為一般垃圾丟
棄,請依照您所在地區有關廢棄電子產品的處理方式處理。
請勿將本產品存放靠近火源或是丟入燃燒的火堆中,有可能造成爆炸的意
外。
電池如有更換不正確會有爆炸的危險,並請依照製造商說明書處理使用過
的電池。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非經許可,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
自變更頻率、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象
時,應立即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低功率射頻電機需忍受合
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減少電磁波影響,請妥適使用。
* 5.25-5.35 秭赫頻帶內操作之無線資訊傳輸設備,限於室內使用。
使用過度恐傷害視力
本產品使用 30 分鐘請休息 10 分鐘。
2 歲以下幼兒不看螢幕,2 歲以上每天看螢幕不要超過 1 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