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Guide

iv
声明
联邦通信委员会声明
本设备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的要求。其操作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此设备不会产生有害干扰,并且
此设备必须可以承受任何接收到的干扰,包括可能导致不正常操作的干扰。
此设备经检测,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中关于 B 级数字设备的限制规定。
所规定的这些限制是为了对住宅设施提供合理的保护,防止对住宅设施造成
有害干扰。本设备会产生、使用和发射无线电波辐射。如果不按照指示进行
安装和使用,可能会对无线通信产生有害干扰。但是,本公司不担保在特定
安装情况下不产生干扰。如果本设备确实对无线电或电视接收造成了有害干
扰(可通过关闭和打开设备电源来确定),建议用户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
施来消除干扰:
重新调整接收天线的方向或位置。
增大设备与接收器之间的距离。
将设备和接收器分别连接到不同的电路插座上。
向代理商或有经验的无线电 / 电视技术人员咨询以获得帮助。
任何未经本设备授权方明确批准的改装或修改,可能导致用户丧失操作本设备的
权力。
需要使用屏蔽线连接显示器和图形卡以确保符合 FCC 规定。未经负责标准遵守
的责任方明确准许的变更或改造可能会使用户失去操作本设备的权利。
FCC 注意事项和标签
距离 < 20 cmSAR 要求。
RF 暴露信息 (SAR)
本设备符合政府对无线电波辐射的要求。本设备按照不超过美国政府联邦通信委员
会制定的射频 (RF) 辐射限值的标准设计和生产。
辐射标准采用称为比吸收率 (SAR) 的计量单位。FCC 规定的 SAR 限制是 1.6 W/
kg。对 SAR 的测试采用 FCC 认可的标准操作位置,即在设备测试的不同频段范围
内,以鉴定的功率进行 EUT 传输。
FCC 对本设备授予了设备授权,报告中的所有 SAR 值均是根据 FCC RF 暴露导
则进行评估。本设备的 SAR 信息在 FCC 处有存档,可在搜索“Contains FCC ID:
PANP31ASUS”后在 www.fcc.gov/eot/ea/fccid 的显示授权中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