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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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聯邦通訊委員會聲明
本裝置符合 FCC 條款第 15 部份的規定。操作程序受限於下列兩項條件:
本裝置不得引起有害干擾。
本裝置須能承受任何可接收的干擾,包括可能導致意外操作的干擾。
本設備經測試符合 FCC 條款第 15 部份關於 B 類數位裝置的規定。這些限
制之主要目的乃針對在住宅區內安裝裝置時,提供有害干擾的合理保護。本
設備會產生、使用並放射無線射頻能量,如未根據本指示方法安裝和使用本
設備,可能會對無線電通訊造成有害干擾。然而,我們無法保證在特定環境
下安裝此設備不會造成任何干擾。若本設備確實對無線電或電視接收造成不
良干擾(請開關設備加以確認),您可採取以下方式改善干擾情形:
重新調整收訊天線的方向或位置。
將設備與接收器之間的距離加大。
將設備與接收器插至使用不同電路的電源插座。
向有經驗的無線電電視技術人員尋求協助。
加拿大通訊部聲明
根據加拿大通訊部於無線電干擾法規中針對數位裝置產生無線電干擾所制定
B 類限制,本數位裝置所產生之無線電干擾並未超出上限。
B 類數位裝置符合加拿大 ICES-003 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