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使 用 手 冊
3079
3
鬧鈴的運作
從計時功能時間到達鬧鈴時間的前 1 個小時開始,圖
像區中的所有圖案會開始閃動。此鬧鈴預告功能可讓您知
道鬧鈴時間即將到達。
無論目前所顯示的是什麼功能畫面,鬧鈴在到達預設
的時間時會發出 10 秒的鳴響。間歇鬧鈴則會每隔 5 分鐘
鳴響 1 次共會重複鳴響 7 次。您可隨時取消鬧鈴。
• 鬧鈴開始鳴響後,按任何鈕都可停止鳴響。
• 鬧鈴預告功能只會在計時功能畫面中顯示。預告操作開始後,按任何鈕都可將其停
止。注意,按 C 鈕亦會使本錶進入 e-DATA MEMORY 功能畫面。
• 若有輸入提醒文字,其會在到達鬧鈴時間時在計時功能畫面中顯示 1 分鐘。按 A、
B 或 D 鈕或一旦退出計時功能畫面可清除畫面中的提醒文字。
• 提醒文字只會在間歇鬧鈴最初的鳴響時,在計時功能畫面中出現。
• 在間歇鬧鈴的 5 分鐘間隔中,進行下述操作可取消目前的間歇鬧鈴操作。
顯示計時功能的設定畫面
顯示
SNZ
(間歇鬧鈴)設定畫面
在世界時間功能畫面中更改居住城市的 DST 夏令時間設定
試聽鬧鈴的鳴響
顯示鬧鈴功能畫面後,按住 D 鈕可使鬧鈴鳴響。
鬧鈴的開啟及解除
1. 顯示鬧鈴功能畫面後,使用 D 鈕及 B 鈕選擇一個鬧
鈴。
2. 按 A 鈕開啟或解除所選擇的鬧鈴。
• 開啟鬧鈴 (
AL1 至 AL4 或 SNZ) 後,鬧鈴開啟指
示符 (
) 會在鬧鈴功能畫面中出現。
• 任一鬧鈴開啟後,鬧鈴開啟指示符會在所有功能畫面中
出現。
• 在鬧鈴鳴響時,鬧鈴開啟指示符會在畫面中閃動。
• 在間歇鬧鈴鳴響過程中或在其 5 分鐘間隔中,間歇鬧鈴
指示符 (
) 會在畫面中閃動。
整點響報功能的開啟及解除
1. 顯示鬧鈴功能畫面後,按 D 鈕及 B 鈕選擇整點響報
設定
(
SIG
)
。
2. 按 A 鈕交替開啟 (ON) 或解除 (OFF) 整點響報功能。
• 整點響報功能被開啟後,整點響報開啟指示符 (
) 會在
所有功能畫面中出現。
倒數計時器功能
倒數計時器可於 1 分至 24 小時之間進行設定。當倒
數到達零時,鬧鈴會發出鳴響。
• 本倒數計時器還設定有自動重複功能,其可在倒數至零
時,再次由您設定的倒數時間開始倒數。
• 在購買本錶時或在更換電池後,倒數開始時間的預置設
定為 15 分鐘。
• 本節中的所有操作必須在倒數計時器功能畫面中進行。
請按 C 鈕進入該畫面。
倒數計時器的使用
顯示倒數計時器功能畫面後,按 D 鈕,倒數計時器便會開始倒數。
• 在自動重複功能解除時,鬧鈴會在倒數到零時發出約 10 秒的鳴響。此時按任何鈕都
可停止鳴響。鬧鈴鳴響停止後,倒數時間會自動返回最初設定的開始時間。
• 在自動重複功能開啟時,鬧鈴會在倒數到零時發出鳴響,同時倒數會自動重新開始。
• 若用戶不自行停止倒數的運作,即使退出倒數計時器功能畫面,倒數計時亦會繼續運
作。
• 在倒數正在進行時,按 D 鈕可暫停倒數。再次按 D 鈕又可重新開始倒數。
• 若要完全停止倒數,首先暫停倒數(按 D 鈕),然後再按 B 鈕。此時,倒數時間
會返回最初設定的開始時間。
倒數計時器的設定
1. 在倒數開始時間在倒數計時器功能畫面中顯示時,按住
A 鈕直至倒數開始時間的時數位開始閃動。此表示現已
進入設定畫面。
• 若倒數開始時間不顯示,使用“倒數計時器的使用”
一節的步驟將其顯示在畫面中。
2. 按 C 鈕可依下順序選換設定項目。
3. 在設定閃動時,使用 D 鈕及 B 鈕如下所示更改設定值。
• 若要將倒數開始時間設為 24 小時,請設定
0:00
。
4. 按 A 鈕退出設定畫面。
• 該功能開啟後,自動重複功能開啟指示符 (
) 會在畫面中顯示。
• 經常使用自動重複功能會縮短電池的壽命。
秒錶功能
秒錶功能用以測量經過時間,中途時間與二名選手完
成時間。
• 秒錶的顯示限度是 23 小時 59 分 59.99 秒。
• 若不停止秒錶,測時會一直不停地進行。到達測時限度
時,秒錶會再次由 0 開始重新測時。
• 若不停止秒錶,即使退出秒錶功能畫面,測時亦會持續
進行。
• 在中途時間在畫面中顯示時,若退出秒錶功能畫面,中
途時間便會被清除及畫面會返回經過時間的測量畫面。
• 在本節中的所有操作都必須在秒錶功能畫面中進行。請
按 C 鈕進入該畫面。
如何使用秒錶測量時間
• 按操作鈕停止計時或顯示中途時間時,畫面中的時間有可能不會立即停止。即使如
此,您的按鈕操作可準確地記錄時間。
照明
本錶採用一個 LED(發光二極管)及導光板提供照
明,即使在黑暗中亦可使畫面明亮易觀。本錶還配有自動
照明功能,只要將手錶面向您轉動,照明便會自動點亮。
• 若要使用自動照明功能,必須事先開啟該功能(自動照
明功能指示符會在畫面中出現)。
• 有關照明的重要資訊,請參閱“照明須知”一節。
如何手動點亮照明
在任意功能畫面顯示時,按 L 鈕可點亮照明約一秒鐘。
• 無論自動照明功能是否開啟,上述操作都可點亮照明。
有關自動照明功能的說明
自動照明功能開啟後,在任意功能畫面顯示時,每當您如下所示轉動手腕,照明便
會自動點亮。
將本錶移至與地面平行的位置上,然後將其面向您扭動超過 40 度便可點亮照明。
• 請將手錶戴在手腕外側。
警告!
• 在使用自動照明觀看手錶時,必須確認您目前所在位置的安全。特別是在跑步或進行
任何有可能導致事故或傷人的行為時,必須特別小心謹慎。注意照明會突然點亮,請
避免使您周圍的人受驚或注意力分散。
• 在騎自行車或駕駛摩托車或其他機動車前,必須事先將手錶的自動照明功能解除。此
是因為自動照明有可能會突然或意外點亮,分散您的注意力,而有導致交通事故及嚴
重傷人意外的危險。
如何開啟及解除自動照明功能
在計時功能畫面顯示時,按住 L 鈕約一秒可交替開啟( 出現)或解除( 消
失)自動照明功能。
• 自動照明功能經開啟後,自動照明功能指示符會在所有功能畫面中顯示。
• 為了節約電量,自動照明功能會在開啟約 6 小時後自動解除。需要時可再次執行上述
操作重新開啟自動照明功能。
參考資料
此節我們會講述更多有關操作本錶的詳情及技術資料,其中還包括本錶某些功能及
特長的使用注意事項。
圖像區
以下是有關在每個功能畫面中 3 個圖像區內的顯示內容說明。
• 在計時功能、世界時間及鬧鈴功能畫面中,圖像區中的圖案表示現在時間(即計時功
能中的時間)的分數及秒數。
• 在 e-DATA MEMORY 功能畫面中,在輸入密碼時,圖像區表示閃動的數字的個數。
• 在倒數計時器功能畫面中,圖像區表示倒數的分數及秒數。
• 在秒錶功能畫面中,圖像區表示經過時間的秒數及 1/10 秒數。
圖像區
秒
時
分
計時功能時間
畫面顯示
0:15
OFF
目的︰
更改時或分數
交替開啟 (
ON
) 及解除 (
OFF
) 自動重複功能
操作︰
使用 D (+) 及 B (–) 鈕。
按 D 鈕。
時
分 自動重複
時
1/100 秒
分
秒
開始 停止
重新開始
停止 清除
中途時間
開始 中途測量
(
SPL
顯示)
中途測量解除 停止 清除
二名選手完成時間
開始
中途測量
第 1 選手衝線。
顯示第 1 選手的
完成時間。
停止
第 2 選手衝線。
中途測量解除
顯示第 2 選手的
完成時間。
經過時間
清除
自動照明功能指示符
與地面平行
超過 40 度
分
秒
輸入數字(密碼)
秒
1/10 秒
計時功能
e-DATA MEMORY 功能
秒錶功能
鬧鈴開啟指示符
整點響報開啟指示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