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使 用 手 册
3193 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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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设定闹铃时间
1. 在闹铃模式中,用 D 钮选换要设定的闹铃直至其闹铃画
面出现为止。
• 要设定一次鸣响闹铃时,显示 AL1,AL2,AL3 或 AL4 的闹铃画面。要设
定间歇闹铃时,显示
SNZ 画面。
• 间歇闹铃每隔五分钟鸣响一次。
2. 选择了闹铃后,按住 A 钮直到闹铃时间的时数开始闪动。此表示现已进入设定画面。
• 该闹铃自动开启。
3.按 C 钮选择时数或分数。
4. 用 D (+) 钮及 B (-) 钮改变闪动中的设定值。
• 使用
12 小时时制设定闹铃时间时,请正确设定闹铃时间的上午或下午(P 指示符)。
5. 按 A 钮退出设定画面。
闹铃的动作
无论手表的模式为何,每当到达预设时间时闹铃会鸣响约 10 秒钟。间歇闹铃将每
隔五分钟鸣响一次,总共重复七次。您可途中解除闹铃。
• 闹铃及整点响报按照计时模式中的时间动作。
• 按任意钮可在闹铃开始鸣响后停止闹铃音。
• 在间歇闹铃的
5 分钟间隔内,若进行下列操作之一,则目前的间歇闹铃会被解除。
显示计时模式的设定画面
显示
SNZ
设定画面
如何测试闹铃
在闹铃模式中,按住 D 钮可使闹铃鸣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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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启或解除闹铃
1. 在闹铃模式中,用 D 钮选择闹铃。
2.按 B 钮开启或解除选择的闹铃。
• 开启一个闹铃(
AL1,AL2,AL3,AL4 或 SNZ )
后,闹铃开启指示符会在其闹铃模式画面中出现。
• 开启任何闹铃后,闹铃开启指示符将表示在所有模式中。
• 闹铃鸣响时,闹铃开启指示符会在画面中闪动。
• 在间歇闹铃鸣响过程中及其
5 分钟间隔内,间歇闹铃指示
符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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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铃开启指示符
开启
间歇闹铃
指示符
如何开启或解除整点响报
1. 在闹铃模式中,用 D 钮显示整点响报画面(SIG)。
2.按 B 钮交替开启或解除整点响报。
• 整点响报开启后,整点响报开启指示符会显示在所有模式
画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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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点响报开启指示符
秒表
秒表用于测量经过时间、中途时间及两名选手的完成
时间。
• 秒表的测时限度为
23 小时 59 分 59.99 秒。
• 若不停止秒表,测时会一直不停地进行。到达测时限度
时,秒表会再次由零开始重新测时。
• 若不停止秒表,即使退出秒表模式,测时也会继续进行。
• 当中途时间正在画面中显示时,若退出秒表模式,手表将
清除中途时间并返回经过时间的测量画面。
• 本节中的所有操作都必须在秒表模式中进行。请按 C 钮
进入该模式。
1/100 秒
时
秒
分
D
开始
D
开始
D
开始
停止 重新开始 停止
D
D
D
中途测量
(SPL 显示)
中途测量解除 停止
B
D
B
中途测量
第一选手冲线。
显示第一选手的
完成时间。
停止
第二选手冲线。
中途测量解除
显示第二选手的
完成时间。
DB
B
B
B
B
➤➤➤
➤➤➤
➤➤➤
➤
➤
➤
清除
清除
清除
如何使用秒表测时
经过时间
中途时间
两名选手的完成时间
倒数定时器
倒数定时器可在 1 分钟至 24 小时的范围内设定。倒数
至零时手表将发出闹铃音。
• 本节中的所有操作都必须在倒数定时器模式中进行。请按
C 钮进入该模式。
倒数结束响报
倒数至零时,倒数结束响报会鸣响。倒数结束响报会
在鸣响大约
10 秒钟后停止,按任意钮也可停止鸣音。
分
秒
时
按钮操作设定 画面
时,分 使用 D (+) 钮及 B (-) 钮改变设定值。
如何配置倒数定时器
1. 在倒数定时器模式中,当倒数开始时间显示在画面上
时,按住 A 钮直至倒数开始时间开始闪动。此表示现已
进入设定画面。
• 若倒数开始时间未出现,请使用“如何使用倒数定时
器”一节中的操作步骤将其显示。
2.按 C 钮依照下示顺序选换设定项目(闪动)。
3. 选择了要变更的设定(闪动)后,用 D 钮及 B 钮如下所示改变设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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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将倒数开始时间指定为 24 小时时,请设定 。
4. 按 A 钮退出设定画面。
如何使用倒数定时器
在倒数定时器模式中,按 D 钮可使倒数开始。
• 若不停止倒数,即使退出倒数定时器模式,倒数仍将继续
进行。
• 当倒数计时正在进行时,按 D 钮可暂停倒数。再次按 D
钮又可重新恢复倒数。
• 要完全停止倒数计时,请首先暂停倒数(按 D 钮),然后
再按 B 钮。此时,倒数时间会返回至其开始值。
定时器的现在时间
定时器开始时间
照明
本表采用一块 EL(电子荧光)板提供照明,其可点亮
整幅显示屏幕,即使在黑暗中也可使画面明亮易观。本表
还配备有自动照明功能,只要将手表面向您转动,照明便
会自动点亮。
• 自动照明功能必须开启(由自动照明功能开启指示符表
示)才能动作。
• 有关照明的其他重要资讯,请参阅“照明须知”一节。
如何手动点亮照明
在任意模式中,按 L 钮可点亮照明。
• 无论自动照明功能是否已开启,上述操作都可点亮照明。
• 使用下述操作可将照明持续时间指定为
1.5 秒或 3 秒。按 L 钮时,照明将按照明持
续时间设定点亮约
1.5 秒或 3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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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照明功能开启指示符
如何指定照明持续时间
1. 在计时模式中,按住 A 钮直到画面开始闪动。此表示现
已进入设定画面。
2.按 C 钮 10 次显示照明持续时间设定 ( 或 ) 。
3.按 D 钮在 (约 1.5 秒)与 (约 3 秒)之间
选换照明持续时间。
4.按 A 钮退出设定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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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动照明功能
自动照明功能经开启后,无论手表的模式为何,每当您如下所示转动手腕时,照明
便会点亮。请注意,本表的自动照明功能为“全自动
EL 照明”,只在环境光线低于一定
水平时动作并点亮照明。在明亮光线下时其不会点亮照明。
将本表移至与地面平行的位置上,然后将其面向您扭动超过
40 度即可点亮照明。
• 请将手表戴在手腕的外侧。
与地面平行 40 度以上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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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使用自动照明功能观看手表时,必须确认您目前所在位置的安全。特别是在跑步或
进行任何其他有可能会导致事故或伤人的活动时,必须格外小心谨慎。注意照明会被
自动照明功能突然点亮,请避免使您周围的人受惊或注意力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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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骑自行车、或驾驶摩托车或其他机动车之前,必须事先将手表的自动照明功能解
除。因为自动照明功能有可能会突然或意外动作点亮照明,分散您的注意力,有导致
交通事故及严重伤人意外的危险。
如何开启或解除自动照明功能
在计时模式中,按住 L 钮约三秒钟可开启(自动照明功能开启指示符出现)或解
除(自动照明功能开启指示符消失)自动照明功能。
• 自动照明功能经开启后,自动照明功能开启指示符会显示在所有模式的画面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