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影像拍攝
69
閃光方式指示符
閃光燈的使用
執行下述操作步驟選擇要使用的閃光方式
。
• 下示為閃光燈的大約有效範圍
。
約0.4米至3.0米(ISO敏感度﹕自動)
* 依變焦倍率而不同
。
1.
在REC方式中﹐按 [ ] 鈕
。
• 按 [ ] 鈕在顯示幕上循環顯示閃光方式設定﹐如下
所述
。
若需要:
需要時閃光燈自動閃光
(自動閃光)*
關閉閃光燈(禁止閃光)
閃光燈總是閃光(強制閃光)
閃光燈進行預閃後接著進行影像拍
攝閃光﹐以減少影像中的人物出現
紅眼現象的可能性(輕減紅眼)
在此情況下﹐閃光燈將在需要時自
動閃光
選擇此設定:
無指示符
* 使用圖示幫助時(第124頁)﹐請選擇“ 自動閃
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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