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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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设定 (REC MENU)
有关详情,请参阅第60页。
有关详情,请参阅第65页。
此设定可用于分配当相机处于拍摄方式时按下正面快门钮可执行的拍摄功能。
拍摄连拍影像(连拍)
选单项目:连拍
用动作触发自拍定时器操作(动作快门)
选单项目:动作快门
将拍摄功能分配至正面快门钮(正面快门)
选单项目:正面快门
设定
拍摄场景
图标显示
说明(按下正面快门钮时)
标准 使用当前相机设定正常拍摄。
AF失效
半按正面快门钮时可以立即拍摄快照,无需调节聚
焦,因此快门钮操作和拍摄之间的延时少于使用顶
部快门钮时的延时时间。如果需要在拍摄前聚焦
(使用AF),半按顶部快门钮聚焦。接着,按正面快
门钮进行拍摄。
正面快门操作只能用于拍摄单幅快照。
自拍计时器
倒计时结束后拍摄一幅自拍像(自拍计时器)或三
幅(自拍计时器
x3)系列自拍像。倒计时时长取决
于按住正面快门钮的时间(第74页)。
×3自拍计时器
连拍
以10 fps拍摄一系列多至10的张影像。仅当拍摄方
式为程序自动且“连拍”选单项目设定(第60页)
为“关”时,可以使用此功能。
关 不拍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