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版本3.20 用户说明书
17-22
7. 文件兼容性
py 文件可以在您的计算器和计算机之间共享。使用计算器创建的 py 文件可以传输到计算机,以
便使用文本编辑器或其他软件进行编辑。在计算机上创建的 py 文件可以传输到计算器并可在计
算器上运行。
您在
•
Python 模式下创建的 py 文件存储在计算器的存储器中
(文件扩展名为 py)。
有关计算器和计算机之间传输文件的相关步骤的信息,请参见“计算器和个人计算机间数据通
•
信”
(第 13-3 页)。
使用本计算器创建和保存的 py 文件
k
使用本计算器创建和保存的 py 文件的格式如下所示。
字符代码 :
使用的字符 :
换行代码 :
缩进 :
ASCII 码
ASCII*
CR+LF
空格
(自动缩进两个空格)
ASCII 字符如下所示。 *
A-Z a-z 0-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_ ` { | } ~ 空格
在本计算器上使用外部创建的 py 文件时的注意事项
k
无论何时您尝试使用计算器的 Python 模式显示(文件名或文件内容)、编辑或运行从外部源传
输到计算机的 py 文件时,均适用以下限制条件。
文件名显示
u
仅文件名由 ASCII 字符* 组成的 py 文件才会显示在
•
Python 模式文件列表屏幕上。
文件名包含非 ASCII 字符的文件不会显示。
•
但是,文件名中不允许使用以下字符。 *
\ / : * ? " < > |
如果从计算机或其他数据源传输到存储器的 py 文件的名称长度超过八个字符,则在存储
•
器信息屏幕上显示时,其名称将被缩写为八个字符。
( 示 例 :AAAABBBBCC.py 将 成 为
AAAABB~1.p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