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基本影像拍攝
C-62
3.
按 SET/DISP 鈕停止
指示符的閃動並將影像焦點
固定在目前水平上
。
•
指示符停止閃動後﹐用
[[
[[
[
] ]
] ]
]
及
[[
[[
[
]]
]]
]
鈕能夠調節曝光補
償(EV)
。
• 若在您改變聚焦之前
指示符停止了閃動﹐ 請再按一
次
/ /MF RESIZE
鈕使其再次開始閃動
。
4.
按下快門鈕拍攝影像
。
• 在手動聚焦方式中﹐當您將快門按下一半時聚焦框不會
出現
。
使用聚焦鎖定
通常﹐ 自動聚焦功能會自動將焦點設定在聚焦框內的物體
上
。
聚焦鎖定為可在自動聚焦、近距( )及無窮遠( )方
式中使用的技巧﹐其能夠讓您將焦點鎖定在一個物體上後移動
相機使聚焦框在拍攝時對準其他物體
。
如此﹐ 即使聚焦框中的
物體改變﹐焦點仍保持在相機移動之前的原物體上
。
註
• 除使用聚焦鎖定功能之外﹐您還可以使用第 C-63 頁上
“聚焦框位置的指定”一節中的操作步驟將聚焦框移動至
其他位置
。
1.
將 POWER/Function 選換器對準 REC
。
2.
將聚焦框對準要鎖定的物體﹐然後將快門按下一
半
。
• 對影像聚焦完畢時聚焦框會變為綠色
。
聚焦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