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其他拍攝功能
C-68
其他拍攝功能
本節介紹本相機提供的其他高級拍攝操作
。
• 在最佳攝影方式、動畫方式、全景方式、A 方式(光圈優先
AE)、S 方式(快門優先 AE)及 M 方式(手動曝光)中進行拍
攝時請使用顯示幕對影像取景
。
連拍方式的使用
連拍方式能以約 0.5 秒的間隔連續拍攝最多三幅影像
。
• 只能在人物方式、景物方式、夜景方式、最佳攝影方式、P 方
式(程式 AE)、A 方式(光圈優先 AE)及S方式(快門優先 AE)
中進行連續拍攝
。
1.
將 POWER/Function 選換器對準 REC
。
2.
按 MENU 鈕
。
3.
選擇“FUNCTION”(功能) “Continuous”(連拍)﹐
然後按 SET/DISP 鈕
。
4.
選擇需要的設定﹐然後按 SET/DISP 鈕
。
On﹕ 連拍有效
Off﹕ 單拍有效
5.
按快門鈕拍攝影像
。
• 在連拍方式中閃光燈不會閃光
。
• 使用夜景方式、固定快門或慢速快門時﹐連拍方式可能
只能拍攝兩幅影像
。
• 自拍定時器與連拍方式不能同時使用
。
• TIFF 方式打開時(第 C-93 頁)不能使用連拍方式
。
• 有些最佳攝影方式的示範影像也不能在連拍方式中使
用
。
• 顯示幕上出現電池電量不足 指示符時﹐請不要進行
連續拍攝
。
• 將在連拍方式中拍攝的影像保存至記憶卡會需要大約14
秒鐘時間(三幅影像時)
。
• 正在保存影像時﹐切勿取出相機電池、從相機上拔下交
流電變壓器或取出記憶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