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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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影像拍攝
閃光燈注意事項
用手把持相機時請小心
您的手指不要讓其擋住閃光
燈。用手指擋住閃光燈會極
大降低其效果。
若拍攝物體過近或過遠﹐則使用閃光燈將可能得不到
理想的效果。
閃光后﹐閃光燈會需要數秒至10秒的時間充滿電。實
際所需要的時間取決于電池電量、氣溫及其他條件。
在動畫方式中閃光燈不會閃光。顯示屏上會出現
(禁止閃光)作為表示。
當電池電力不足時閃光燈可能會無法進行充電。電池
電力不足由顯示屏上的
(禁止閃光)來表示。閃光
燈閃光失敗會造成影像曝光不足。這些跡象發生時﹐
應盡快對相機電池進行充電。
選擇輕減紅眼(
)方式時﹐閃光強度會自動根據曝
光來調節。當物體光線良好時﹐閃光燈可能會根本不
閃光。
閃光燈
閃光強度設定的變更
按照下述步驟進行操作能夠改變閃光強度設定。
1.
REC方式中﹐按 [MENU] 鈕。
2.
[] [] 鈕選擇“拍攝設定”標籤。
3.
[] [] 鈕選擇“閃光強度”﹐然后按 []
鈕。
4.
選擇所需要的設定﹐然后按 [SET] 鈕。
若需要﹕
閃光燈以高強度閃光
閃光燈以標準強度閃光
閃光燈以低強度閃光
選擇此設定﹕
標準
若物體距離相機過遠或過近﹐則閃光強度可能不
會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