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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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影像拍攝
閃光燈注意事項
手把相機時請小心您的
手指不要讓其擋住閃光燈
。
用手指擋住閃光燈會極大降
低其效果
。
• 若拍攝物體過近或過遠﹐則使用閃光燈將可能得不到
理想的效果
。
• 閃光後﹐閃光燈會需要數秒至10秒的時間充滿電
。
實
際所需要的時間取決於電池電量、氣溫及其他條件
。
• 在動畫方式中閃光燈不會閃光
。
顯示幕上會出現
(禁止閃光)作為表示
。
• 當電池電力不足時閃光燈可能會無法進行充電
。
電池
電力不足由顯示幕上的
(禁止閃光)來表示
。
閃光
燈閃光失敗會造成影像曝光不足
。
這些跡象發生時﹐
應盡快對相機電池進行充電
。
• 選擇輕減紅眼(
)方式時﹐閃光強度會自動根據曝
光來調節
。
當物體光線良好時﹐閃光燈可能會根本不
閃光
。
閃光燈
閃光強度設定的變更
按照下述步驟進行操作能夠改變閃光強度設定
。
1.
在REC方式中﹐按 [MENU] 鈕
。
2.
用 [] 及 [] 鈕選擇“拍攝”標籤
。
3.
用 [] 及 [] 鈕選擇“閃光強度”﹐然後按 []
鈕
。
4.
選擇所需要的設定﹐然後按 [SET] 鈕
。
若需要﹕
閃光燈以高強度閃光
閃光燈以標準強度閃光
閃光燈以低強度閃光
選擇此設定﹕
強
標準
弱
• 若物體距離相機過遠或過近﹐則閃光強度可能不
會改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