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 QVR61
附錄
200
影像拍攝
現象 可能原因 對策
自動聚焦功能無法正確聚
焦
物體不在拍攝影像的焦點
上。
閃光燈不閃光。
自拍定時器倒計時過程中
相機關機。
1) 鏡頭已髒。
2) 取景時物體未處于聚焦框的中心。
3) 拍攝物體為自動聚焦操作無法對應的類型
(第73頁)。
4) 相機處于移動中。
影像未聚焦正確。
1) 閃光方式選擇為 (禁止閃光)。
2) 電池已耗盡。
3) 相機在動畫方式中。
4) 在BESTSHOT方式中,選擇了將 (禁止
閃光)作為閃光方式的場景。
電池已耗盡。
1) 清潔鏡頭。
2) 取景時將物體放在聚焦框的中心。
3) 使用手動聚焦(第76頁)。
4) 將相機固定在三腳架上。
取景時﹐確認您要聚焦的物體處于聚焦框的中
心。
1) 選擇其他閃光方式(第63頁)。
2) 對相機的電池進行充電或更換(第34頁)。
3) 選擇其他REC方式。
4) 選擇其他閃光方式(第63頁)或BESTSHOT
場景(第84頁)。
對相機的電池進行充電或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