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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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影像拍攝
閃光燈注意事項
用手把持相機時請小心您的
手指不要讓其擋住閃光燈。
用手指擋住閃光燈會極大降
低其效果。
若拍攝物體過近或過遠﹐則使用閃光燈將可能得不到
理想的效果。
閃光后﹐閃光燈會需要數秒至10秒的時間充滿電。實
際所需要的時間取決于電池電量、氣溫及其他條件。
使用下列方式及功能拍攝時閃光燈不會閃光﹕無窮遠
)聚焦方式(第76頁)、連拍方式(第83頁)、動
畫方式(第95頁)。顯示屏畫面上的
(禁止閃光)
圖標表示閃光燈已被關閉。
當電池電力不足時閃光燈可能會無法進行充電。電池
電力不足由顯示屏上的
(禁止閃光)來表示。閃光
燈閃光失敗會造成影像曝光不足。這些跡象發生時﹐
應盡快對相機電池進行充電。
閃光燈
當閃光燈被關閉( )時,在光線昏暗的環境中請把
相機固定在三腳架上進行影像拍攝。在光線昏暗的環
境下不使用閃光燈進行影像拍攝時影像中會出現數字
噪音,使影像顯得粗糙。
選擇輕減紅眼(
)方式時﹐閃光強度會自動根據曝
光來調節。當物體光線良好時﹐閃光燈可能會根本不
閃光。
閃光燈與其他光源(日光,熒光燈等)聯合使用有造
成影像色彩異常的可能。
將閃光燈與廣角變焦(第60頁)或近距方式(第75
頁)一起使用有可能會導致閃光燈的光線被遮擋,使
影像中產生不需要的陰影。同時使用閃光燈與近距方
式時陰影可能會特別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