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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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投影的横纵比
(ASPECT)
1. 按[ASPECT] 键。
z 按[ASPECT]键可循环选换下示横纵比设定。有关各设定的说明,请参阅“横纵比设
定的详情”一节(第26页)。
z 输入源:RGB或HDMI(PC)
WXGA型号:“标准 ” 3 “ 全屏 ” 3 “16:9” 3 “4:3” 3 “原寸”
XGA型号:“标准 ” 3 “ 全屏 ” 3 “16:9” 3 “16:10”
z 输入源:视频,S-视频,组合或 HDMI(DTV)
WXGA型号:“标准 ” 3 “16:9” 3 “16:10” 3 “4:3” 3 “ 信箱”
XGA型号:“标准 ” 3 “16:9” 3 “16:10” 3 “4:3”
z 请注意,以商业为目的或在公共场所进行演示时使用[ASPECT]键放大或缩小影
像,有侵犯资料所有者的版权的可能。
改变彩色模式(FUNC) 1. 按[FUNC]键。在出现的选单上选择“彩色模式”,然后按[ENTER]键。
2. 用[S]键及[T] 键将加亮移动至要选择的彩色模式处,然后按[ENTER] 键。
z 有关各彩色模式的详细说明,请参阅“影像调整1 3 彩色模式”一节(第32页)。
z 当“光线控制”设定(第27页)被选择为“关”时不能选择彩色模式。
调节音量(VOLUME) 1. 按[VOLUME +]或[VOLUME -]键显示“音量”对话框。
2. 按 [VOLUME +] 键提高音量,或按 [VOLUME -] 键降低音量。
静音(VOLUME) 1. 按[VOLUME +]键或[VOLUME -]键显示“音量”对话框。
2. 按[ENTER]键静音。
3. 要复原声音时,请按[VOLUME +] 键或 [VOLUME - ]键。
目的 : 执行此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