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lease Notes
因此,本条款的意图不在于索取权利或剥夺您对完全由您编写的作品的权利;而是为了行使权利来
控制基于程序的衍生作品或集体作品的分发。
此外,仅将不是基于程序的其他作品和程序(或者与基于程序的作品)聚合在存储卷或分发介质
中,并不导致将其他作品置于此许可的约束之下。
3. 您可以根据上述第 1 和第 2 条的条款以目标代码或可执行文件形式复制和分发程序(或第 2 条下基于程序
的作品),但同时必须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a. 随附完整的对应机器可读源代码,必须根据上述第 1 和第 2 条的条款在常用于软件交换的介质上分
发;或者
b. 随附至少三年有效的书面报价,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对应源代码的完整机器可读副本(收费不能超过
您实际执行源代码分发的成本),以根据上述第 1 和第 2 条的条款在常用于软件交换的介质上分
发;或者
c. 将您收到的信息按原样随附到用以分发对应源代码的报价中。(此方式仅适用于非商业分发,并且
仅在您根据上面 b 小节随此类报价收到目标代码或可执行文件形式的程序时才适用。)
作品的源代码是指作品便于修改的形式。对于可执行作品,完整的源代码是指其包含的所有模块的
所有源代码,加上任何相关的界面定义文件,以及用于控制可执行程序编译和安装的脚本。但有一
个特殊的例外,分发的源代码不需要包含通常随运行可执行程序的操作系统的主要组件(编译器、
内核等)分发(以源代码或二进制形式)的任何内容,除非组件本身附有可执行程序。
如果可执行程序或目标代码的分发是通过在指定位置提供访问副本来实现的,则提供从同一位置复
制源代码的同等访问权限也被视为分发源代码,即使没有强迫第三方随目标代码复制源代码也一
样。
4. 除非本许可证中明确规定,否则您不得复制、修改、再许可或分发程序。任何试图以其他方式复制、修
改、再许可或分发程序的行为都是无效的,而且将自动终止此许可证赋予您的权利。但是,根据本许可
证从您手中接收副本或权利的各方,其许可证不会被终止,只要他们继续全面遵守条款。
5. 由于您没有在本许可证上签字,因此不需要接受本许可证。然而,其他任何方法均不会授予您修改或分
发程序或其衍生作品的权利。如果您不接受本许可证,则法律禁止上述行为。因此,如果您修改或分发
程序(或任何基于程序的作品),就表明您接受本许可证的这些规定,及其复制、分发或修改程序或基
于程序的作品的条款和条件。
6. 您每次重新分发程序(或任何基于程序的作品)时,接收者即自动从原许可方获得依照这些条款和条件
复制、分发或修改程序的许可。您不得就接收者行使本许可证所赋予的权利附加任何进一步限制。您也
没有责任强求第三方遵守本许可证。
7. 如果由于法院判决或违反专利的指控或任何其他原因(不限于专利问题),强加给您的条件(不管是法
院命令、协议或其他条件)与本许可证的条件有冲突,它们并不免除您遵守本许可证的条件。如果您不
能通过分发来同时满足本许可规定的义务及其他相关的义务,则结果是您根本不能分发此程序。例如,
如果某专利许可不允许那些直接或间接通过您获得副本的所有人在不付专利费的情况下重新分发程序,
则您唯一能够同时满足该义务及本许可证的方法就是完全避免分发程序。
若本节中的任何部分在任何特殊情况下被认定无效或无法执行,本节的其余部分仍适用,并且本节作为
一个整体仍适用于其他情况。
本节的目的不在于引诱您侵犯任何专利或其他财产权主张,或争论这种要求的有效性;本节的唯一目的
在于保护自由软件分发系统的完整性,它是通过公共许可实践来实现的。许多人坚持应用这一系统,已
经为通过这一系统分发大量自由软件作出慷慨的贡献;作者/捐献者有权决定其是否愿意通过任何其他系
统分发软件,被许可人不能强制这种选择。
本节的目的在于明确说明本许可其余部分可能产生的结果。
8. 如果由于专利或者由于有版权的接口问题使程序在某些国家/地区的分发和使用受到限制,将此程序置于
本许可证约束下的原始版权持有者可以增加限制分发地区的条款,将这些国家/地区明确排除在外,并在
这些国家/地区以外的地区分发程序。在这种情况下,本许可证包含的限制条款和本许可证正文一样有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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