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lease Notes
版权所有 (C) 1989、1991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51 Franklin Street, Fifth Floor, Boston, MA 02110-1301 USA 每
个人都可以按原样复制和分发本许可文件的副本,但不允许做任何更改。
导言
大多数软件许可旨在剥夺您共享与修改软件的自由。相反,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力图保证您分享与修改自由软
件的自由 - 确保软件对所有的使用者都是自由的。本通用公共许可证适用于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的大多数
软件及其作者承诺使用它的任何其他程序。(某些其他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软件受 GNU 宽通用公共许可证
约束。)您也可以将其应用于您的程序。
我们谈到自由软件 (free software) 时,是指使用的自由,而不是价格的免费。我们的通用公共许可证旨在确保
您拥有分发自由软件副本的自由(以及您可以决定此服务是否收费),确保您能收到源代码或者在您需要时能
得到它,确保您能更改软件或将它的一部分用于新的自由程序,以及确保您知道您可以做上述这些事情。
为了保障您的权利,我们需要作出限制:禁止任何人否认您上述的权利,或者要求您放弃这些权利。如果您分
发软件的副本,或者对之加以修改,这些限制就转化成为您的责任。
例如,如果您分发此类程序的副本,无论是免费还是收费,都必须向接收者授予您拥有的所有权利。您必须确
保他们也获得源代码,还必须向他们展示这些条款,确保他们知道自己享有这些权利。
我们通过两个步骤保护您的权利:(1) 为软件加入版权保护,以及 (2) 提供本许可证,授予您复制、分发和/或修
改软件的合法权限。
此外,为保护每个作者以及我们的权益,我们要确定每个人都了解,本自由软件不含任何保证。如果软件被其
他人修改并传播,希望接收者了解其并非原版软件,因此由他人引起的任何问题均不影响原作者的声誉。
最后,任何自由程序都不断受到软件专利的威胁。我们希望不要让自由程序的再分发者以个人名义取得专利许
可证
,从而避免使程序从实质上变为专有软件。为了防范这种情况,我们在此明确声明,任何专利都必须许可
每个人自由使用,否则就不应授与专利。
下面列出关于复制、分发和修改的具体条款和条件。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
有关复制、分发和修改的条款和条件
0. 对于任何程序或其他作品,如果版权持有人在其中插入了通告,表示可根据此通用公共许可证的条款分发,
则适用于本许可。下面提到的“程序”指的是任何这样的程序或作品;而“基于程序的作品”指的是程序或者
任何受版权法约束的衍生作品:也就是说,包含程序或其部分内容的作品可以按原样复制或者修改和/或翻译
成其他语言。(在下文中,术语“修改”包括但不限于翻译行为。)每个被许可方都称为“您”。
复制、分发和修改以外的其他活动超出了本许可证的范围。运行程序的行为不受限制,程序的输出仅在其内容
构成基于程序的作品(独立于运行程序的结果)时才属于许可证范围。是否符合此条件要视程序的用途而定。
1. 您可以在任何介质中按原样复制和分发程序源代码的副本,但必须在每个副本明显且适当的位置发布版
权通告和免担保声明;照搬所有引用本许可证以及表示不含任何保证的所有通告;向程序的任何其他接
收者随程序提供本许可证副本。
您可对转让副本的实际行为收取一定费用,您也有权选择提供担保以换取一定的费用。
2. 您可以修改程序或其任何部分的一个或多个副本,以形成基于程序的作品,并根据上述第 1 条的条款复制
和分发此修改或作品,前提是您要满足下述所有条件:
a. 您必须在修改的文件中提供明确声明,说明您修改了这些文件及具体的修改日期。
b. 全部或部分或者派生自程序或其任何部分的任何作品再分发或发布时,必须根据本许可证的条款整
体免费许可给所有第三方。
c. 如果修改后的程序在运行时以交互方式正常显示命令,您必须使其在以最普通的方式交互运行时,
印出或显示出公告,包括适当的版权通告以及表示不含保证(或者表示您提供保证)的通告,并说
明用户可以根据这些条件再分发程序,同时告诉用户如何查看此许可证的副本。(例外:如果程序
本身是交互式的,但不能正常印出此类公告,则您在程序基础上创建的作品不需要印出公告。)
这些要求适用于整个修改的作品。如果该作品的可识别部分并非衍生自该程序,并且可以合理地认
为其本身是独立、不同的作品,则将其作为独立的作品分发时,本许可及其条款不适用于这些部
分。但是当您将这一部分基于程序的作品作为一个整体分发时,则作为一个整体分发必须符合本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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