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guide

使用者手冊 ET1902LET2202LET2402LET2702L
29
8 節:保固資訊
除非本文或發給買方的訂購確認書中另有規定,否則賣方應向買方擔保所售產品無材料和製程缺陷。觸控顯示器及其組件的擔保期為三年
賣方對元件的機型壽命不作任何擔保。賣方的供應商有可能隨時或不時地對作為產品或元件出售的元件進行修改。
買方在發現任何符合以上擔保條件的產品有缺陷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賣方(任何情況下不應遲於發現問題後的三十天),通知時應合理地詳細說明此類缺
陷的現象,同時在可能的情況下,提供賣方機會檢查已安裝好的產品。除非賣方以書面形式另有說明,通知必須在該產品的擔保期內傳送至賣方。在提交
通知後的三十天內,買方應將其認為有缺陷的產品用原包裝箱或同等功效產品,自費並自擔風險送至賣方
賣方在收到買方認定為有缺陷的產品並確認其不能滿足上述品質保證後,將根據賣方的意願,在適當的時間內:(i) 改進或修理產品;或 (ii) 調換產品。此類
改進、修理或調換的費用以及透過最低保險將產品運回的費用應由賣方承擔。買方應承擔產品在運輸中的遺失及損壞風險,並可對產品投保。如果賣方發
現退回的產品並非有缺陷產品,買方須將發生的回程運輸費用補償給賣方。賣方可自行決定對產品進行改進或維修,並可在賣方設施或買方設施內進行。
如賣方不能改進、修理或更換產品以符合上述保證要求,則賣方可自行決定向買方提供資金補償,或者向買方帳戶內劃入產品購買價格減去在賣方提出的
保證期內按直線方法計算的折舊金額之後的金額。
上述補救措施為在符合產品擔保條件時,賣方向買方提供的唯一補救。除上述明示擔保外,賣方對其產品、針對任何用途的適用性、品質、適銷性、非侵
權性等不做任何其他擔保,無論明示還是暗示。賣方的員工或任何其他人無權對產品做出上述擔保以外的任何擔保。方之產品擔保責任僅限於退還產品
購買價格。在任何情況下,賣方對買方的產品採購費用或安裝的相關產品或任何特定、相因而生、間接或預料之外的損壞不負任何責任。
買方承擔風險並同意補償賣方以下或使賣方免受以下責任導致的損失:(i) 評定產品是否滿足買方的用途要求,包括任何系統設計或圖紙;(ii) 確定買方所用
產品是否符合適用法律、法規和標準。買方應對與包含或整合賣方生產或提供的產品或元件有關,或源自這類產品的所有擔保和其他權利要求承擔全部責
任。買方獨立地對任何與買方製造或授權之產品相關的告示及擔保負責任。買方應賠償賣方,並使賣方免受任何與買方產品或相關產品代理或擔保相關的
責任、索賠、損失、費用或花費(包括合理的律師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