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 LaserJet Managed E50045-Warranty and Legal Guide

長壽型消耗品和維護套件有限保固聲明
HP 茲保證 a) 在印表機於控制面板上亮起耗材即將用盡指示燈前,或 b) 自印表機購買日起的保固期限內
(以較早發生者為準),本 HP 產品無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更換的預防性維護套件或 LLC 產品僅享
90 天僅限零件的有限保固。
本保固不適用於以下原因所引起的產品缺陷:(a) 再翻修、再製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修改,(b) 不當使用、
不適當的儲存或是在不符合印表機產品操作規格的情況下作業所導致的問題,或 (c) 一般使用所造成的
耗損。
若要取得保固服務,請將產品送回產品的購買地點(並附上問題的詳細書面資料)或直接聯繫 HP 客戶
服務。HP 可選擇以無缺陷的產品來替換或是依採購價格退還您價款。
在當地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上述保固是唯一的保固,沒有其他明示或暗示、書面或口頭的保固或
條件。對於適售性、品質保證及特定目的之適用性的暗示保固或條件,HP 特此主張免責。
在當地法律允許的範圍內,HP 或其供應商對於所引起的直接、特殊、偶發或引發的損害概不負責(包
括營利或資料損失);不論這是基於合同、侵權或其他法律理論。
除非法律允許,否則本聲明中的保固條款均未排除、限制或修改您因購買 HP 產品而享有的法定權利。
ZHTW
長壽型消耗品和維護套件有限保固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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