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 LaserJet Managed E50045-Warranty and Legal Guide

12. 遵守出口法。您應遵守美國及其他國家/地區之所有法律與法規(下稱「出口法」),以確保本
「軟體產品」(1) 之直接或間接出口皆不違反「出口法」,或 (2) 不用於任何「出口法」禁止之用
途,包括但不限於核子、化學或生物武器擴增。
13. 簽署合約之能力與權力。依您在所在州規定,您已達成年之法定年齡,而您已取得僱主之充分授
權簽署此項合約(如果適用的話)。
14. 適用法律.EULA 受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法律規範。
15. 完全合意.除非您已就本「軟體產品」另訂個別授權合約,本 EULA(包括 HP 產品隨附之本 EULA
任何增補或修訂內容)包含您與 HP 間就本「軟體產品」的相關事宜所為之全部合意,應取代所有
先前或當時就本「軟體產品」或本
EULA 中包含之其他事宜所為之一切口頭或書面溝通、提案及表
述。若任何 HP 政策或支援服務計劃的條款與本 EULA 之條款有衝突之處,應以本 EULA 之條款為
準。
16. 消費者權利.某些國家、州或地區的消費者享有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某些法定權利和補救措施,在
這些方面,HP 的責任依法不能被排除或限制。如果您在您的國家、州或地區,在相關消費者保護
法意義上,是以消費者的身份獲得的此軟體,則本 EULA 的條款(包括保固免責聲明、責任的限制
和排除)必須依照適用法律解讀,且僅適用於該適用法律所允許的最大範圍。
澳大利亞消費者:如果您是依照《澳大利亞 2010 年競爭和消費者法》,在《澳大利亞消費者保護
法》意義上獲得的本軟體,則儘管本 EULA 有任何其他條款:
a. 本軟體根據澳洲消費者保護法隨附不得排除的保證,包括商品應具有可接受的品質,並以合
理注意義務及技術提供服務。如遇軟體重大故障,您有獲得更換或退款的權利,如遇其他可
合理預見的損失或損害,則有獲得補償的權利。如果軟體無法達到可接受的品質,且該故障
不足以認定為重大故障,您亦有獲得維修或更換軟體的權利。
b. EULA 的任何條款不得排除、限制或修改澳大利亞消費者保護法所規定或暗含的不能被合法
排除或限制的任何權利或救濟措施、任何保證、保固及其他條款或條件;並且
c. 在澳大利亞消費者保護法賦予您的其他權利和補救措施之外,增加了本 EULA 中明示保固所提
供給您的權益。倘若澳大利亞消費者保護法賦予您的權利與明示保固所含的任何限制有所牴
觸,以澳大利亞消費者保護法賦予您的權利為準。
本軟體能保存用戶生成的資料。HP 在此提醒您注意,如果 HP 為您維修軟體,可能會導致資
料損失。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本
EULA 中對 HP 責任的限制和排除適用於任何此類資料
損失方面。
如果您認為依照本合約您有權獲得任何保固,或上述任何補救措施,請聯繫 HP
HP PPS Australia Pty Ltd
Building F, 1 Homebush
Bay Drive
Rhodes, NSW 2138
Australia
如要發起支持請求或保固索賠,請致電 13 10 47(澳大利亞境內)或 +61 2 8278 1039(國際電
話),或訪問
www8.hp.com/au/en/contact-hp/phone-assist.html 獲取最新的電話支持號碼列表。
如果您是澳大利亞消費者保護法意義上的消費者,您正在購買本軟體或本軟體的保固及支持服
務,本軟體通常並非一種供個人或家庭使用或消費的軟體,儘管本 EULA 有任何其他條款,但如下
所述 HP 限制其未能遵守消費者保障的責任:
ZHTW
使用者授權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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