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 Laser MFP 130 Printer series-Warranty and Legal Guide
本 EULA 相關之任何條款,而招致利益損失、或遺失機密或其他資訊、營運中斷、人員傷害或侵害
隱私),即使 HP 或任何供應商已被告知此類損失之可能性,而補救措施無效,亦是如此。某些
州/管轄地區不允許排除或限制偶發或連帶的損害,故上述限制或排除條款可能不適用於您。
11. 美國政府客戶。根據 HP 標準商業授權,在符合 FAR 12.211 和 FAR 12.212 的情況下授權美國政府使
用「商業電腦軟體」、「電腦軟體文件」和「商業項目技術資料」。
12. 遵守出口法。您應遵守美國及其他國家/地區之所有法律與法規(下稱「出口法」),以確保本
「軟體產品」
(1) 之直接或間接出口皆不違反「出口法」,或 (2) 不用於任何「出口法」禁止之用
途,包括但不限於核子、化學或生物武器擴增。
13. 簽署合約之能力與權力。依您在所在州規定,您已達成年之法定年齡,而您已取得僱主之充分授
權簽署此項合約(如果適用的話)。
14. 適用法律。本 EULA 受購買設備所在國家/地區的法律規範。
15. 完全合意。本 EULA(包括 HP 產品隨附之本 EULA 之任何增補或修訂內容)包含您與 HP 間就本
「軟體產品」的相關事宜所為之全部合意,應取代所有先前或當時就本「軟體產品」或本 EULA 中
包含之其他事宜所為之一切口頭或書面溝通、提案及表述。若任何 HP 政策或支援服務計劃的條款
與本
EULA 之條款有衝突之處,應以本 EULA 之條款為準。
16. 消費者權利。 位在某些國家/地區、州/省或領土的消費者可能依其當地消費者法律或享有規定特
定的法定權利及救濟權,此時
HP 依法不得排除或限制其賠償責任。 如果您是以個人所在國家/地
區、州/省或領土的相關消費者法令中的消費者身分購買取得本軟體,則本 EULA 中的任何條款 (包
括瑕疵擔保之免除、限制和排除賠償責任) 均必須符合適用法律,同時僅適用於該適用法的最大許
可範圍內。
澳洲消費者: 如果您是以 2010 年澳洲競爭及消費者法案 (Cth) 下的澳洲消費者法中所定義的消費
者身分購買取得本軟體,則無論本 EULA 的任何其他條款如何規定:
a. 本軟體應依澳洲消費者法規定而隨附不能排除的擔保,其中包括產品應具備可接受的品質,
且服務應以盡責用心及技術提供。 消費者如遇軟體重大故障,則有獲得更換或退款的權利;
如遇其他可合理預見的損失或損害,則有權利獲得補償的權利。 此外,消費者亦有獲得維修
或更換軟體的權利,前提是軟體無法達到可接受的品質,且該故障不足以認定為重大故障;
b.
本 EULA 中無任何條款可排除、限制或修改澳洲消費者法 (Australian Consumer Law) 所明示或
默示,且依法不能排除或限制之任何權利或救濟權、或是任何瑕疵擔保、保固、或其他條款
或條件; 以及
c.
您根據本 EULA 之明示擔保所獲得的福利,均屬澳洲消費者法所規定之其他權利和救濟權以外
的範圍。 當您自澳洲消費者法 (Australian Consumer Law) 所享有的權利與前揭明示保證內含
之任何限制不一致時,應以前者規定適用。
本軟體應可保留使用者產生的資料。 如遇 HP 於修復您的軟體時可能造成資料損失的情況,HP 應
於事先向您發出通知。 在法律的最大許可範圍內,如發生任何有關前述資料損失的情事,應適用
HP 依本 EULA 而應承擔之賠償責任的限制和排除條款。
如果您認為您有權享有本合約任何有效保固,或是任何前述救濟權,請連絡 HP:
HP PPS Australia Pty Ltd
Building F, 1 Homebush Bay Drive
Rhodes, NSW 2138 Australia
如要提出支援要求或是申請保固理賠,請致電 13 10 47 (在澳洲) 或 +61 2 8278 1039 (如果撥打國際
電話),或造訪 www8.hp.com/au/en/contact-hp/phone-assist.html 取得最新的電話支援號碼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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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服務與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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