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s guidance

歐盟法規注意事項
貼上 CE 標章的產品符合下列歐盟法規:
低電壓指示 2006/95/EC
EMC 指示 2004/108/EC
Ecodesign Directive 2009/125/EC, 適用位置
此產品以 HP 所提供且標有正確 CE 標章的 AC 變壓器作為電源供應時,產品上的 CE 標章方為有效。
若此產品具備電信通訊功能,則亦符合下列 EU 法規的基本規定
R&TTE 指示 1999/5/EC
遵守這些法規,表示遵守相關歐洲諧波標準(歐洲標準),這些標準均列於 HP 針對此產品或系列產品
出版的適用歐洲規範聲明(僅英文版)中,您可於產品說明文件或下列網站中找到此一文件
www.hp.com/go/certificates(在搜尋欄位中輸入產品編號)
貼在產品上的下列其中一種符合規範標章,表示本產品合乎相關規範:
適用於非電信通訊產品與歐盟諧波電信通訊產品,如功率等級低於 10mW 的
Bluetooth®。
適用於歐盟非調和電信通訊產品(若適用,會在 CE 與 ! 之間插入 4 位數公告機構
編號)。
請參閱產品上提供的法規標籤
此產品的電信通訊功能可能會在下列歐盟與 EFTA 國家/地區使用: 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賽普
勒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
亞、列支敦斯登、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挪威、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共和
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與英國。
電話接頭(並非所有產品均有)用來連接類比電話網路。
具備無線 LAN 裝置的產品
某些國家/地區對於無線 LAN 網路的運作,有一些特殊規定,如僅限於室內使用,或限制可用頻道。
請確定無線網路的國家/地區設定是正確的。
ZHTW 法規注意事項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