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 LaserJet Professional P1560 and P1600 Printer series-User Guide
Table Of Contents
- 產品基本功能
- Windows 軟體
- 使用本產品搭配 Mac
- 連接產品
- 紙張與列印紙材
- 列印工作
- 管理與保養
- 解決問題
- 耗材和附件
- 維修與支援
- 規格
- 法規資訊
- 索引
使用者授權合約
使用本軟體產品之前請仔細閱讀:本使用者授權合約(簡稱「合約」)是 (a) 您(個人或您所代表的實
體)與 (b) Hewlett-Packard Company(簡稱「HP」)簽訂的合約,規範您使用軟體產品(簡稱「軟
體」)的行為。若您與 HP 或其「軟體」供應商另行簽訂授權合約,包括線上文件的授權合約,則本
「合約」無效。「軟體」一詞可能包含 (i) 相關媒體、(ii) 使用者指南與其他印刷資料以及 (iii)「線上」
或電子文件(統稱「使用者文件」)。
您必須同意「合約」的所有條款與條件才能獲得「軟體」所附之權利。只要安裝、複製、下載或以其他
方式使用「軟體」,即代表您同意本「合約」約束。若您不接受本「合約」,請勿安裝、下載或以其他
方式使用「軟體」。若您購買「軟體」但不同意本「合約」,請在十四天內將「軟體」退回購買地點並
全額退款;若軟體已經安裝或隨附於其他 HP 產品,您可以退回完整未使用的產品。
1. 協力廠商軟體。「軟體」包含除 HP 專屬軟體(簡稱「HP 軟體」)以外的協力廠商授權的軟體 (簡
稱「協力廠商軟體」與「協力廠商授權」)。任何「協力廠商軟體」都是遵照對應的「協力廠商授權」
之條款與條件授權予您。一般而言,「協力廠商授權」位於 license.txt 這類檔案中;若您找不到「協力
廠商授權」,請洽 HP 支援部門。若「協力廠商授權」包含可取得原始碼的授權(例如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且「軟體」並不隨附對應的原始碼,請查閱 HP 網站 (hp.com) 的產品支援
網頁,瞭解如何取得這類原始碼。
2. 授權權利。若您遵守本「合約」的所有條款與條件,則可擁有以下權利:
a. 使用。HP 授與您一份「HP 軟體」的「使用權」。「使用」意指安裝、複製、儲存、載入、執行、
顯示或以其他方式使用「HP 軟體」。您不可修改「HP 軟體」或停用「HP 軟體」的任何授權或控制功
能。若 HP 提供本「軟體」是為了與影像或列印產品(例如若「軟體」是印表機的驅動程式、韌體或附
加元件)搭配使用,則「HP 軟體」只能與該產品(簡稱「HP 產品」)搭配使用。「使用權」的額外限
制請見「使用者文件」。您不得將「HP 軟體」的元件部分分開「使用」。您無權散佈「HP 軟體」。
b. 複製。您的複製權利代表您可製作「HP 軟體」的存檔或備份副本,只要每份副本包含原始「HP 軟
體」的所有專利注意事項,且只用在備份用途。
3. 升級。若要「使用」HP 提供的「HP 軟體」以便升級、更新或補充(統稱「升級」),您就必須先
取得經 HP 識別有資格「升級」的原始「HP 軟體」之授權。若是「升級」取代原始「HP 軟體」,則
您
不得使
用該「HP 軟體」。本「合約」適用於每次「升級」,除非 HP 為該「升級」提供其他條款。
若本「合約」與這類其他條款衝突,則以其他條款為準。
4. 轉讓。
a. 第三方轉讓。「HP 軟體」的初始使用者可將「HP 軟體」轉讓給其他使用者一次。任何轉讓行為皆
需包括所有元件部分、媒體、「使用者文件」、本「合約」,以及「真品證明書」(如果有的話)。轉
讓行為不得間接為之,例如委託。接受所轉讓「軟體」的使用者需在轉讓前同意本「合約」。轉讓
「HP 軟體」時,您的授權即自動終止。
b. 限制。您不得租借、租賃或出借「HP 軟體」或將「HP 軟體」作為商業分時共用或維修處用途, 亦
不得以再授權、讓與或其他方式轉讓「HP 軟體」,除非本「合約」明確規定。
5. 專利權。「軟體」與「使用者文件」中的所有智慧財產權皆由 HP 或其供應商所擁有,並受法律保
護,包括適用的著作權、營業祕密、專利和商標法。 您不可移除「軟體」之任何產品識別、著作權聲
明或專利限制。
112 附錄 B 維修與支援 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