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 LaserJet Pro 400 Multifunction Printer M425-Warranty and Legal Guide

补充信息:
本产品符合 R&TTE 指令 1999/5/ECII 和附录 IVEMC 指令 2004/108/EC低电压指令 2006/95/ECEuP 指令 2005/32/
EC 的要求,因此带有 CE 标记
本设备符合 FCC 规则第 15分的要求。操作必须服从以下两个条件:(1) 本设备不会导致有害干扰;(2)设备必须接受任何收到的干
扰,包括可能导致异常操作的干扰。
1. 本产品在 Hewlett-Packard人计算机系统的典型配置下进行测试。
2. 为规范起见,特为本产品指定了规范型号。请不要将此号码与产品名称或产品号相混淆。
3. 除上述所列标准之外,目标国家/地区的相应电信法规和标准也适用于此产品。
4. 本产品使用一个模拟传真附件模块,其管制型号为BOISB-1102-00 (US-LIU)BOISB-1102-01 (EURO LIU)这两款产品需要满足向
其出售本产品的国家/地区的技术管制要求。
5. 根据需要,本产品使用管制型号SDGOB-0892 的无线电模块设备,以满足本产品销售所在的国家/地区的技术管制要求。
中国上海
2011511
仅限管制主题,请联系
欧洲联系人: 您当地的惠普销售和服务办事处或 Hewlett-Packard GmbH, Department HQ-TRE / Standards
Europe, Herrenberger Straße 140, D-71034, Böblingen(传真+49-7031-14-3143
www.hp.eu/
certificates
美国联系人: 产品管制经理,Hewlett-Packard Company, PO Box 15, Mail Stop 160, Boise, Idaho
83707-0015(电话:208-396-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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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章 规范信息
Z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