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 Designjet L25500 Printer Series-Legal Information (2nd Edition)

3 Hewlett-Packard 軟體授權合約
使用本軟體產品前,請務必仔細閱讀下列條款:本最終使用者授權協議書」(EULA」)是 (a) 貴用
戶(您所代表的個人或團體)與 (b) 控制軟體產品(「軟體」)使用之 Hewlett-Packard Company
(「HP」)的合約。如果貴用戶 HP 或其供應商之間對於「產品」訂有另一份授權協議書,其中包
線上說明文件的授權協議書,本「授權合約」便不適用。「軟體」一詞可能包含 (i) 相關媒體(ii) 使用
者指南和其他書面資料,以及「線上」或電子文件(統稱「使用者說明文件」)。
軟體中的權利僅於貴用戶同意本「授權合約」的所有條款和條件的情況下提供。安裝、複製、下載或使
用本軟體表示您已同意接受本「授權合約」的限制。如果您不接受本「授權合約」,請勿安裝、下載或
使用本軟體。如果貴用戶已購買軟體,但不同意本「授權合約」,請於 14 天內將軟體退回購買處,以
請求購買價格的退款;如果軟體係隨其他 HP 產品一起安裝或提供,貴用戶則應退還整份未使用產品。
1. 協力廠商軟體。除了 HP 屬軟體(「HP 軟體」)以外,此軟體還包含接受協力廠商(「協力
商軟體」和「協力廠商授權」)管轄之軟體。任何協力廠商軟體授權予貴用戶使用時,貴用戶會
對應協力廠商授權之條款和條件所約束。一般而言,協力廠商授權位於 license.txt 的檔案中;若
貴用戶找不到任何協力廠商授權,則應聯絡 HP 援。如果協力廠商授權包含提供用於原始程式碼
可用性之授權(例如 GNU 通用公共授權),並且對應的原始程式碼未隨附於軟體,請檢查 HP
(hp.com) 的產品支援頁面,了解如何取得這類原始程式碼。
2.
使用權利。若貴用戶遵守本「授權合約」的所有條款和條件,貴用戶將具有下列權利:
a. 使用。HP 茲授予貴用戶得以「使用」「HP 軟體」之拷貝乙份。「使用」係指安裝、複製、
保存、載入、執行、顯示或使用「HP 軟體」。貴用戶不得擅自修改「HP 軟體」,亦不得片
面放棄「HP 軟體」使用授權或令其控制功能失效。如果本「軟體」係由 HP 提供用以搭配影
像或列印產品(例如,若「HP 軟體」為印表機驅動程式、韌體或附加元件)使用,
HP 軟體」只能與這類產品(「HP 產品」)搭配使用。「使用」的其他限制可在「使用者
明文件」中取得。貴用戶不得基於「使用」理由,分割「HP 軟體」的元件零件。貴用戶並無
散發「HP 軟體」之權利。
b. 複製。貴用戶複製的權利係指,貴用戶得以建立「HP 軟體」之存檔或備份拷貝,所提供之每
份拷貝都包含所有原始「HP 體」之專屬聲明,並且僅作為備份之用。
3. 升級。為使用 HP 所提供之HP 軟體」作為升級、更新或補充(統稱「升級」),貴用戶必須
取得 HP 註明為可合法升級之軟體的原始HP 軟體」授權。在「升級」的範圍內,會取代原始
HP 軟體」,您
將不再使用這類「HP 軟體」。除非 HP 隨「升級」一起提供其他條款,否則本
「授權合約」適用於每個「升級」。若本「授權合約」與這類其他條款相抵觸,則其他條款將優先
於本授權合約。
4.
移轉。
a. 協力廠商移轉。「HP 軟體」之原始使用者擁有一次機會,得將「HP 軟體」移轉予另一位使
用者。任何移轉將包含所有元件部分媒體及使用者說明文件、本「授權合約,以及原產品
提供之「真品證明書」。此轉讓行為不得為間接轉讓,如寄售等。接受移轉「軟體」之使
者,必須事先同意本「授權合約」,始得進行移轉。移轉「HP 體」後,貴用戶所享有之授
權即自動終止。
b. 限制。貴用戶不得租借、長期租賃或出借「HP 軟體」,亦不得將「HP 軟體」用於商業分時
系統或機構之用。除非本「授權合約」中另有明文規定,否則貴用戶不得轉租、轉讓或移
HP 軟體」。
8 3 Hewlett-Packard 軟體授權合約 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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