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 Designjet L25500 Printer Series-Legal Information (2nd Edition)

5. 所有權。「軟體」和「使用者說明文件」中的所有智慧財產權係屬 HP 或其供應商所有,並且受適
用的著作權、商業機密、專利和商標法所保護。貴用戶將不得移除「軟體」中的任何產品識別、著
作權聲明或專利限制。
6. 反向工程之限制。貴用戶不得將HP 軟體」進行反向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除非且僅限於經相
關適用法律所明示許可之範圍內,方不在此限。
7. 資料使用之同意。HP 及其子公司得收集並使用您所提供之有關 (i) 使用「軟體」或「HP 產品」,
或者 (ii) 「軟體」或「HP 產品」相關之支援服務提供的技術資訊。所有這類資訊將受 HP 隱私
權政策所拘束HP 不會將表格中的這類資訊用於識別貴用戶本人,除非為增強貴用戶的「使用」
或提供支援服務才得以行使。
8. 義務限制。不論貴用戶遭受任何損害,HP 及其供應商依本「授權合約」所應負之損害賠償總額,
以及貴用戶就本「授權合約」所擁有之唯一救濟權,應以貴用戶就「產品」實際支付之金額,或美
$5.00 者中較高之金額為限。在相關法律所允許之最大範圍內,HP 或其供應商所發生之任何
特殊、隨附性、間接性或衍生性損害,均不負任何責任(包括利潤損失、資料遺失、營業中斷、身
體傷害、隱私權損害),不論上述損害係因「軟體」之使用或無法使用,縱使 HP 或任何供應商已
獲知該等損害發生之可能性,HP 或任何供應商仍不負任何責任,即使上述救濟權未能達到其基本
目的時亦同。一些州或管轄區不允許排除或限制偶發或引發的損害,因此上述限制或排除情況可能
不適用於您。
9. 美國政府客戶。如果您是美國政府團體,則依據 FAR 12.211 FAR 12.212 規定,根據適用
HP 商業授權合約授權「商用電腦軟體」(Commercial Computer Software)、「電腦軟體說明文
件」(Computer Software Documentation) 和「商用物品之技術資料」(Technical Data for
Commercial Items)
10. 遵守出口法律。貴用戶將遵 (i) 出口或進口「軟體」適用的所有法律、規定和法規,或 (ii) 限制
「軟體」的使用,包括任何對核武、化武或生物武器激增的限制。
11. 權利之保留。HP 及其供應商保留本「授權合約」中未以明文授予貴用戶的所有權利。
© 2007 Hewlett-Packard Development Company, L.P.
修訂版 11/06
ZHTW 9
HP 軟體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