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guide

的欧洲协调标准来评估是否符合这些指令。 可在以下网站上获取完整的“符合性声明”:
www.hp.com/go/certicates(请使用规格标签上的产品型号名称或其规格型号 (RMN) 进行搜索。)
管制部门联络信息:
HP Deutschland GmbH, HQ-TRE, Schickardstrasse 32, 71034 Boeblingen, Germany
具有无线功能的产品
EMF
本产品符合有关射频辐射曝光的国际准则 (ICNIRP)
如果它包含无线电收发设备,则在正常的使用中,20 厘米的间距可确保射频曝光级别符合欧盟要
求。
在欧洲的无线功能
本产品可在所有欧盟国家以及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使用而不受限制。
欧洲电话网络声明(调制解调器/传真)
带有传真功能的 HP 产品符合 R&TTE 指令 1999/5/EC (Annex II) 的要求,并带有相应的 CE 标记。 然而,
由于不同国家
/地区所提供的各个 PSTN 之间的差异,上述批准本身并不能无条件地保证在每个 PSTN
络端点的操作成功。 如果出现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设备供应商。
符合性声明
符合性声明可以在 www.hp.eu/certicates 中找到。
无线产品的规范信息
本节包含有关无线产品的以下规范信息:
所受的射频辐射
巴西用户须知
加拿大用户须知
中国台湾用户须知
墨西哥用户须知
日本用户须知
韩国用户须知
所受的射频辐射
ZHCN
规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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