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Guide-Lin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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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 Restore Point(還原點)下,按一下備份的時間和日期。
附註: 如果已經執行多個備份,按一下 Use the latest version(使用最新的版本)來還原最新
的版本。
6. 按一下 Restore(還原)可開始還原檔案,或按一下 Cancel(取消)可取消作業。
執行系統復原
透過復原的方式,您可以修復電腦或將電腦還原成最初的原廠狀態。您可以使用安裝的或外接式 DVD
±RW 光碟機建立 HP 原廠映像。
附註: 您的電腦可能未配備內建式光碟機。若要建立 HP 原廠映像,您可能需要插上一台外接式光碟
機。
注意: 使用復原功能會徹底清除硬碟內容並重新格式化硬碟。已建立的所有檔案和電腦上安裝的任何
軟體都會永久移除。復原工具將重新安裝出廠時已安裝的原始作業系統與 HP 程式及驅動程式。不是由
HP 所安裝的軟體、驅動程式及更新必須以手動方式重新安裝。個人檔案則必須從備份中還原。
若要使用 HP 原廠映像還原電腦,您必須先建立復原 ISO 檔案,並將其燒錄至光碟。
附註: HP 建議您建立 HP 原廠映像,以備出現系統故障時使用。
1. 選取 Computer(電腦)> More Applications(更多應用程式)。
2. 在左窗格中,按一下 Tools(工具),然後按一下右窗格中的 Create HP Factory Image(建立 HP
原廠映像)。
3. 出現提示時輸入根密碼。
4. 以滑鼠右鍵按一下 HP_Recovery.iso 檔案,然後選取 Open with Brasero(使用 Brasero 開
啟)。
5. 插入一張空白的 DVD 光碟並選取 Burn(燒錄)。這樣就建立了 HP Factory Image Restore DVD
(HP 原廠映像還原 DVD)。
若要從復原光碟還原電腦,請遵循以下步驟:
1. 如果可行,請備份所有個人檔案。
2. 將 HP 原廠映像還原 DVD 插入光碟機中,然後重新啟動電腦。
3. 電腦重新啟動時,按下 f9 以開啟 Computer Setup 開機選項功能表。
4. 從 Boot Options(開機選項)功能表上選取 Optical Disk Drive(光碟機)並按下 enter 鍵。
5. 按下 enter 鍵以選取 Restore System from Media(從媒體還原系統)。
6. 在兩個 System Recovery(系統復原)提示上選取 Yes(是)。
移除所有資料並重新安裝 SLED
在捨棄或將您的電腦回收之前,有時候您想要對電腦執行詳細地格式化,或是想要刪除個人資訊。本節
中說明的程序,提供快速且簡單的方式來將電腦返回到其初始狀態。此選項會移除您電腦中的所有個人
資料、應用程式和設定,然後重新安裝 Linux 作業系統。
重要: 此選項不會備份您的資料。在使用這個選項之前,請先備份您想要保留的任何個人資訊。
您可以使用 f11 鍵來啟動此選項。
如果要使用 f11 鍵:
執行系統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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