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 rp5800 Retail System PCI or PCIe riser card installation guide

10. 要安装新的转接卡,需将转接卡牢固地按入主板 1 上的转接卡
插槽中,然后将机盖传感器电缆插入主板 2 上的机盖传感器连
接器中。
11. 如果有源串行卡已从旧转接卡中卸下,则需将该卡装入新转接卡
上的底部插槽中。要将卡上的支架与机箱背面 1 的空插槽对齐,
然后将卡径直按入转接卡 2 上的扩展槽。
12. 如果将扩展槽挡片从靠下的槽中卸下,则更换该槽挡片。
13. 如果要添加 PCI PCIe 卡,则按如上所示将其安装上。
14. 关闭扩展卡固定锁定器。
15. 将电源向下转动到其正常位置。
16. 将检修面板前边缘滑入机箱前边缘下面 1,然后用力推检修面板
后端以将其安装到计算机上,直至锁定到位 2
17. 重新连接电源线和任何外接设备,然后打开计算机。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注意事项
本设备已经过测试并确认其符合 B 类数字设备的限制,符合 FCC
规则的第 15 款。这些限制旨在针对居住环境下的安装提供合理
保护,以免产生有害干扰。此设备产生、使用并可能辐射射频能量,
如果不按照说明进行安装和使用,则可能对无线电通信产生有害
扰。但是,这并不表示按照特定的方法安装便一定可以避免干扰
如果通过开/关此设备确定它的确干扰无线电或 电视的接收,则建
议用户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来消除干扰:
改变接收天线的方向或重新安装接收天线。
增大该设备与接收器之间的距离。
将此设备连接到与接收器所连电路不同的电路插座上。
请经销商或资深无线电/电视技术人员帮助解决。
修改
FCC 要求告知用户,任何未经 Hewlett-Packard 公司明确许可而对此
设备所做的任何变更或修改,都将导致用户丧失操作此设备的权利。
电缆
此设备必须使用带金属 RFI/EMI 接头包裹的屏蔽电缆进行连接,才能
符合 FCC 规则和规程。
标有 FCC 徽标的产品的一致性声明
(仅适用于美国)
此设备符合 FCC 规则第 15 款。操作限于以下两种条件:
1. 此设备不会导致有害干扰。
2. 此设备必须接受已收到的任何干扰,包括可能导致意外操作的
干扰。
有关此产品的问题,请联系:
Hewlett Packard 公司
P. O. Box 692000, Mail Stop 530113
Houston, Texas 77269-2000
或致电 1-800-HP-INVENT (1-800 474-6836)
有关此 FCC 声明的问题,请联系:
Hewlett Packard 公司
P. O. Box 692000, Mail Stop 510101
Houston, Texas 77269-2000
或致电 (281) 514-3333
要鉴别此产品,请参阅产品上的部件号、序列号或型号。
适用于加拿大的注意事项
B 类数字设备符合加拿大的 ICES-003
Avis Canadien
Cet appareil numérique de la classe B est conforme à la norme
NMB-003 du Canada.
欧盟规程通告
带有 CE 标志的产品符合以下 EU 指令:
低电压指令 2006/95/EC
EMC 指令 2004/108/EC
生态设计指令 2009/125/EC (如果适用)
如果是由 HP 提供的带有正确 CE 标志的 AC 适配器供电,则此产品
CE 符合性是有效的。
遵守这些指令意味着遵守 HP 在产品文档或在以下网站上为此产品或
产品族发布的 EU 符合性声明 (只提供英文版)中所列的适用的统一
欧洲标准 (欧洲规范) www.hp.eu/certificates
(在搜索字段中键入
产品号)
产品上标有以下一个标志表明符合一致性声明:
请参考产品上所带的监管标签。
如需了解法规相关事宜,请联系 Hewlett-Packard GmbH,
Dept./MS:HQ-TRE, Herrenberger Strasse 140, 71034 Boeblingen,
GERMANY.
德国人机工程学通告
对于带有 "GS" 认证标识的 HP 产品,如果其所在系统包含带有此标
识的 HP 品牌电脑、键盘和显示器,则表明它符合适用的人体工程学
要求。随产品一起提供的安装指南提供配置信息。
适用于日本的注意事项
适用于韩国的注意事项
在线技术支持
要在线访问技术支持信息、自助工具、联机帮助、社区论坛或
IT 专家、众多供应商的知识库以及监视与诊断工具,请转至
http://www.hp.com/support
本文档的本地化版本
以下网站提供本文档的本地化版本: http://www.hp.com
支持的语言包括:
非电信产品和 EU 统一电信产
品,如,功率级低于 10mW
Bluetooth®
EU 非统一电信产品 (如适用,
CE ! 之间插入 4 位的通
知主体数)
巴西葡萄牙文
荷兰文
英文
法文
德文
印度尼西亚文
意大利文
日文
韩文
简体中文
西班牙文
繁体中文
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