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性與法規資訊 商用桌上型電腦 文件編號:312970-AB3 2004 年 11 月 本指南針對上述產品提供符合美國、加拿大和國際法規的安全 性與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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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1 政府機構注意事項 符合法規識別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聯邦通訊委員會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修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滑鼠相容聲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纜線 . . . . . . . . . . . . . . . . . .
1 政府機構注意事項 符合法規識別碼 為了符合認證規定,每個電腦會有一個獨一無二的產品系列序 號。安全標準標籤上會標明產品系列序號;此標籤通常貼在電 腦底部,與其他合格標記與資訊並列。若想知道產品符合哪些 規定,請參照該產品系列序號。產品系列序號不應該與產品在 市場的名稱或型號混淆。 聯邦通訊委員會公告 根據 FCC 法規第 15 部份的規定,本項設備已經過測試,並符 合 Class B 數位裝置的規範。這些限制提供合理的保護,以防止 在住宅中使用的有害干擾。本項設備會產生、使用、並發射無 線電射頻能量;如果未依指示安裝與使用,可能會導致無線電 通訊有害干擾。然而,並不保證以特定方式安裝即不會發生干 擾。如果您開關本設備,發現本設備已經對無線電或電視的接 收產生有害干擾,我們建議您可使用下列一種或多種方法,來 嘗試改正干擾: 安全性與法規資訊 ■ 調整無線電或電視接收天線的位置。 ■ 增加電視或無線電與電腦之間的距離。 ■ 連接設備到與接收器不同的插座迴路。 ■ 向您的代理商或經驗豐富的無線電或電視技術員求助。 www.hp.
政府機構注意事項 修改 依照 FCC 的規定,我們在此敬告使用者:如果本裝置有任何未 經 Hewlett-Packard Company 明確表示同意的變更或修改,使用 者就可能失去操作本設備的權利。 滑鼠相容聲明 本項裝置符合 FCC 法規第 15 部份的規範。操作時應符合下列 兩種情形: 1. 本項裝置不會造成有害干擾,且 2. 本項裝置須能接受任何接收到的干擾,包括可能導致不正常 運作的干擾。 纜線 連接到該裝置時,必須要使用絕緣纜線與金屬製的 RFI/EMI 連 接器蓋子,以遵守 FCC 規定。 產品符合聲明標示有 FCC 標誌 (僅適用於美國地區) 本項裝置符合 FCC 法規第 15 部份的規範。操作時應符合下列 兩種情形: 1. 本項裝置不會造成有害干擾,且 2. 本項裝置須能接受任何接收到的干擾,包括可能導致不正常 運作的干擾。 有關產品的問題,請洽: Hewlett-Packard Company P. O. Box 692000, Mail Stop 530113 Houston, Texas 77269-2000 或電洽 1-800-652-6672。 1–2 www.hp.
政府機構注意事項 有關 FCC 聲明的問題,請洽: Hewlett-Packard Company P. O. Box 692000, Mail Stop 510101 Houston, Texas 77269-2000 或電洽 (281) 514-3333。 若要識別產品,請參閱產品上所找到的部品編號、系列產品編 號或型號。 加拿大注意事項 本項 Class B 數位裝置符合所有加拿大導致干擾設備規範 (Canadian Interference-Causing Equipment Regulations) 的要求。 Avis Canadien Cet appareil numérique de la classe B respecte toutes les exigences du Règlement sur le matériel brouilleur du Canada.
政府機構注意事項 此項符合聲明位於以下產品的符合標示上: XXXX* 此標示僅適用於非 電信產品與 EU 協 調電信產品 (如 Bluetooth)。 此標示僅適用於 EU 非協調電信產品。 * 認證機構編號 (只在適當時使用 — 請 參閱產品標籤)。 本產品的電信功能可用於下列 EU 及 EFTA 國家: 奧地利、比利時、賽普勒斯、捷克共和國、丹麥、愛沙尼亞、 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愛爾蘭、義大利、 拉脫維亞、列支敦斯登、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 挪威、波蘭、葡萄牙、洛斯伐克共和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 瑞典、瑞士及英國。 法國及義大利使用 2.4 GHz 無線通訊的注意事項: Italy: E'necessaria una concessione ministeriale anche per l'uso del prodotto.
政府機構注意事項 使用 2.4 GHz 無線 LAN 操作此產品時,包含某些適用的限制: 在室內操作此產品時,可使用整個 2400-2483.5 MHz 頻寬 (頻 道 1-13)。用於戶外時,則只能使用 2454-2483.5 MHz 頻寬 (頻道 10-13)。如需取得最新的需求,請參閱 http://www.art-telecom.fr。 整合 5 GHz 無線 LAN 裝置的產品注意事項 802.11a 或 802.11h 無線 LAN 的可用頻率目前並未在整個歐盟協 調一致,使用者應與其供應商、當地的 HP 公司或電信主管機關 確認符合需求。 日本注意事項 韓國注意事項 安全性與法規資訊 www.hp.
政府機構注意事項 符合能源之星標準 標示能源之星標誌的 HP 商用桌上型電腦產品符合美國環保署 (EPA) 能源之星電腦計劃。具 EPA 能源之星標誌的產品,並不 表示 EPA 對於該產品有任何背書。Hewlett-Packard Company 是 能源之星的夥伴,具能源之星標誌的產品均已通過測試,符合 能源之星節省能源的規範。 能源之星電腦計劃是由 EPA 所成立,提倡在家、在公司,與 在工廠使用節省能源的設備,來節省能源並減少空氣污染。HP 產品減少不用的電量耗損,以達到此目的。 電腦的電源管理功能與支援 APM1.
政府機構注意事項 瑞典環境資訊 有關瑞典環境資訊,請到 HP 網站:http://www.hp.se/miljo。 雷射安全性 所有裝有雷射裝置的 HP 系統,均符合國際電工委員會 (IEC) 825 等安全標準。此設備的雷射裝置,符合政府機關設立的雷射 產品第一級 (Class 1) 性能標準。本產品不會發出有害的光線, 在所有客戶操作與維護模式中,光線是隔絕的。 Å■ 警告事項:為避免暴露在有害的輻射下: 請勿嘗試打開雷射裝置外殼。裡頭沒有使用者可自行維護的元件。 ■ 請勿操作雷射裝置的操縱裝置、調整雷射裝置、或執行除了本文件中 所提以外的程序。 ■ 只能讓 HP 授權的服務供應商修理雷射裝置。 CDRH 法規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的裝置與輻射健康中心 (CDRH) 於 1976 年 8 月 2 日實行有關雷射產品的規定,這些規定適用於 1976 年 8 月 1 日起製造的雷射產品,在美國行銷的雷射產品都要符合這 項規定。 符合國際法規 所有裝有 CD-ROM 光碟機的系統,都符合適當的安全標準,包 括 IEC 825。 安全性與法規資訊 www.hp.
政府機構注意事項 雷射產品標籤 雷射產品的表面上,有下列標籤或等值物: 這個標籤代表產品屬於 「第一級雷射產品 (CLASS 1 LASER PRODUCT)」。這個 標籤會出現在產品內所安裝 的雷射裝置上。 如果您的光碟機是 LS-120 或 LS-260,這個標籤會在 系統上 「第一級雷射產品 (Class 1 Laser Product)」標 籤旁邊。 雷射資訊 1–8 ■ 雷射類型:半導體 GaAIAs ■ 波長:780 +/- 35 nm ■ 相異角:53.5 度 +/- 0.5 度 ■ 輸出電源:低於 0.2 mW 或 10,869 W·m-2 sr-1 ■ 偏振:圓環 0.25 ■ 數字孔徑:0.45 英吋 +/- 0.04 英吋 www.hp.
政府機構注意事項 電池更換注意事項 Å N 安全性與法規資訊 警告事項:電腦包含的電池套件,有鋰錳二氧化物、釩五氧化物或鹼性電池。 如果沒有正確處理電池套件,有可能會燃燒甚至引起火災。為了避免個人 傷害: ■ ■ ■ 請勿嘗試替電池充電。 ■ 更換電池時,僅能使用 HP 專為該產品設計的備用電池。 請勿暴露在高於攝氏 60 度 (華氏 140 度)的溫度。 請勿拆解、壓壞、戳破電池,也不要使電池的金屬接點短路,或者棄 置於火中或水中。 電池、電池套件和蓄電池的棄置,不應和家中的一般垃圾一同 處理。為了讓電池能再生利用或以適當的方式處理,請利用公 共回收系統,或將電池送回 HP、HP 的授權合作廠商或代理商 處理。 www.hp.
2 電源線組的使用要求 電腦電源供應器可能具有電源開關。藉由此功能,電腦可以選 擇使用 100 到 200V 或 200 到 400V 的輸入電壓。 與本產品一起的電源線組 (軟線或牆上插頭)符合購買地的國 家要求。 如果您需要取得不同國家的電源線,您應該購買該國所核准使 用的電源線。 電源線必須符合產品電力標示所規定的電壓和電流。電源線的 額定電壓及電流必須大於本產品上所標示額定電壓及電流。此 外,電源線的直徑,必須至少有 0.75mm2 或 18AWG,且它的長 度必須在 1.8 公尺 (6 英呎)及 3.6 公尺 (12 英呎)之間。如 果您對於要使用的電源線類型有疑問,請聯絡 HP 授權的服務供 應商。 佈線時,請不要讓電源線被踩到,或被放在它上面的物品擠壓 到。尤其要注意插頭、電源插座,以及本產品電源線的凸出點。 日本電源線需求 在日本地區使用時,請僅使用本產品所附的電源線。 Ä 安全性與法規資訊 注意事項:請勿將此產品所附的電源線用於任何其他產品。 www.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