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 Designjet Z2100 相片印表機 法律資訊
法律聲明 此文件所包含資訊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HP 不負責本文件在技術上或編輯上的錯誤或疏 失。
目錄 1 Hewlett-Packard 有限保固 A. HP 有限保固範圍 ........................................................................................ 1 B. 保固限制 ..................................................................................................... 3 C. 義務限制 ..................................................................................................... 3 D. 當地法律 .....................................................................................................
iv ZHTW
HP Designjet T6XX 與 Z2100/Z3100 印表機系列 1 Hewlett Packard 有限保固聲明 HP 產品 有限保固期間 印表機 1年 軟體 90 天 印字頭 截至產品上所印製的「保固終止」日期,或流經印字頭的 HP 墨水量已達 1000 毫升為止(以兩者先屆期者為準)。 法律資訊 墨水匣 截至墨水匣上所印製的「保固終止」日期,或 HP 墨水已耗盡為止(以兩 者先屆期者為準)。本保固範圍不包含重新裝填、重新製造、修整、使用 不當或改造過的 HP 墨水產品。 A. HP 有限保固範圍 1. HP 謹向貴用戶保證,在上述的「有限保固期間」內,在正常使用情況下,上述 HP 硬體產品、附件及耗材 不會有材料上和製造上的瑕疵。「有限保固期間」係從貴用戶購買日期起算。印有產品購買日期的發票或送貨 收據,即為購買日期之證明。貴用戶應出示購買證明,始得享有保固服務。 2.
7.
B. 保固限制 在當地法律許可的範圍內,HP 及其協力供應商均不提供任何形式之瑕疵擔保或條件,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者 ,且特此聲明,不提供適售性、品質滿意度及適合某特定用途之任何默示瑕疵擔保或條件。 C. 義務限制 在當地法律許可的範圍內,本「有限保固」中的救濟權將是貴用戶所能享有的唯一且全部的救濟權。除上述規 定者外,不論根據合約、侵權聲明或任何其他法理,亦不論 HP 是否已被告知有下列損壞發生的可能性,HP 及其協力供應商對任何資料損失、直接、間接、特殊、意外或連帶的損害(包括任何利潤或資產損失)概不負 責。 D. 當地法律 1. 本「有限保固」授予貴用戶特定之法律權利。且根據美國各州、加拿大各省,以及全球各國/地區的法律, 貴用戶亦可能享有其他權利。建議貴用戶查閱所適用國家/地區的法律,以期享有完整之權利。 2.
2 使用者授權合約 使用本軟體產品之前請仔細閱讀:本使用者授權合約(簡稱「合約」)是 (a) 您(個人 或您所代表的實體)與 (b) Hewlett-Packard Company(簡稱「HP」)簽訂的合約, 規範您使用軟體產品(簡稱「軟體」)的行為。若您與 HP 或其「軟體」供應商另行簽 訂授權合約,包括線上文件的授權合約,則本「合約」無效。「軟體」一詞可能包含 (i) 相關媒體、(ii) 使用者指南與其他印刷資料以及 (iii)「線上」或電子文件(統稱「使用者 文件」)。 您必須同意「合約」的所有條款與條件才能獲得「軟體」所附之權利。只要安裝、複 製、下載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軟體」,即代表您同意本「合約」約束。若您不接受本 「合約」,請勿安裝、下載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軟體」。若您購買「軟體」但不同意本 「合約」,請在十四天內將「軟體」退回購買地點並全額退款;若軟體已經安裝或隨附 於其他 HP 產品,您可以退回完整未使用的產品。 1.
者文件」。您不得將「HP 軟體」的元件部分分開「使用」。您無權散佈「HP 軟 體」。 b. 複製。您的複製權利代表您可製作「HP 軟體」的存檔或備份副本,只要每份副本包 含原始「HP 軟體」的所有專利注意事項,且只用在備份用途。 3. 升級。若要「使用」HP 提供的「HP 軟體」以便升級、更新或補充(統稱「升 級」),您就必須先取得經 HP 識別有資格「升級」的原始「HP 軟體」之授權。若是 「升級」取代原始「HP 軟體」,則您不得使用該「HP 軟體」。本「合約」適用於每 次「升級」,除非 HP 為該「升級」提供其他條款。若本「合約」與這類其他條款衝 突,則以其他條款為準。 4. 轉讓。 a. 第三方轉讓。「HP 軟體」的初始使用者可將「HP 軟體」轉讓給其他使用者一次。 任何轉讓行為皆需包括所有元件部分、媒體、「使用者文件」、本「合約」,以及「真 品證明書」(如果有的話)。轉讓行為不得間接為之,例如委託。接受所轉讓「軟體」 的使用者需在轉讓前同意本「合約」。轉讓「HP 軟體」時,您的授權即自動終止。 b.
8. 責任限制。不管您遭受多大的損害,依照「合約」規定之責任以及對所獲唯一補償 之規定,HP 及其供應商只能為您提供您為本產品所支付的實際金額或 5 美金(擇優選 取較高者)。依適用法允許的最大限度,HP 或其供應商絕不為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 「軟體」而導致之任何特殊、伴隨產生、間接或必然的損害情形負責 (包括損失利 益、損失資料、營業中斷、人員受傷或喪失隱私)。即使 HP 或任何供應商事先即被告 知這類損害可能發生,即使上述補償無法達到最初目的時亦同。某些國家/地區或其他 管轄國家/地區不允許排除或限制伴隨產生或必然損害的責任,故上述限制或排除條款 可能不適用。 9. 美國政府客戶。若您是美國政府實體,FAR 12.211 和 FAR 12.212 一致,「商業電 腦軟體」、「電腦軟體文件」和「商業項目技術資料」皆依據適用的 HP 商業授權合約 進行授權。 10. 遵守出口法律。您必須遵守 (i) 適用於「軟體」進出口或 (ii) 限制「軟體」使用的所 有法律和規定,包括限制核子、化學或生物武器擴散。 11.
3 Hewlett-Packard 軟體授權合約 注意:軟體之使用務必遵守下列各項 HP 軟體授權條款。貴用戶一旦使用軟體,即 表示已接受這些授權條款。若貴用戶不接受這些授權條款,請退還軟體以獲得全額 退款。如果軟體係隨其他產品提供,貴用戶則應退還整份未使用產品方可獲得全額 退款。 除非貴用戶與 HP 另簽有合約,否則貴用戶使用 HP Designjet T6xx/Z2100/Z3100 印表機所附軟體時受下列條款之約束。 定義:HP Designjet T6xx/Z2100/Z3100 印表機軟體包括 HP 軟體產品(下文稱 「軟體」)與開放原始碼軟體元件。 「開放原始碼軟體」係指依該等軟體之相關材料所附開放原始碼授權合約中適用條款 而授權的各種開放原始碼軟體元件,包括但不限於 Apache、Tomcat 及 omniORB (請參閱下列「開放原始碼軟體」一節)。 使用權之授予。HP 茲授予貴用戶得以使用 HP Designjet T6xx/Z2100/Z3100 印表 機內預先安裝「軟體」之拷貝乙份。「使用」係指保存、載入、執行或展示「軟 體」。貴用戶不得擅自修改「軟體」,亦不得片面放棄「軟體」使用授權
美國政府限制權利規定。此「軟體」及任何附隨文件係完全由私有經費所開發。其 乃依據任何適用之 DFARS、FARS(或同等效力的政府法令或合約條款)所定義的 「商用電腦軟體」(Commercial Computer Software),或是「受限制的電腦軟體」 (Restricted Computer Software) 提供授權使用(根據何者適用而定)。該等「軟 體」及任何附隨文件,僅依適用之條款或法令,或依 HP 針對相關產品所制訂的一 般軟體合約授予貴用戶本得享有之權利。 開放原始碼軟體。開放原始碼軟體係由個別的軟體元件所組成,每種元件各自擁有 其著作權與適用之授權條件。貴用戶應閱覽個別包裝盒內的授權書,以了解其所賦 予之權利。授權書位於印表機所附 HP Start-Up Kit DVD 上的 licenses 資料夾內。 開放原始碼軟體的著作權分屬各著作權擁有者所有。 ZHTW 8
4 開放原始碼軟體 開放原始碼軟體認可證明 ● 本產品包含由 Apache Software Foundation (http://www.apache.org/) 所開發 的軟體。 ● com.oreilly.servlet 套件中的原始程式碼、目的程式碼及說明文件均已取得 Hunter Digital Ventures, LLC. 之授權。 ● 本軟體係根據獨立 JPEG 小組 (Independent JPEG Group) 所建立的標準而研 發。 ● 正規表達式支援係由 PCRE 程式庫套件 (Philip Hazel 所撰寫之開放原始碼軟 體 , 其 著 作 權 屬 於 University of Cambridge, England) 所 提 供 。 來 源 : ftp://ftp.csx.cam.ac.uk/pub/software/programming/pcre。 ● 本軟體包含 Eric Young (eay@cryptsoft.
5 法規注意事項 材料安全資料表 (MSDS) 如需取得印表機所使用供墨系統最新的「材料安全資料表」(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s) , 請 將 要 求 郵 寄 到 以 下 地 址 : Hewlett-Packard Customer Information Center, 19310 Pruneridge Avenue, Dept. MSDS, Cupertino, CA 95014, U.S.A. 或造訪下列網頁:http://www.hp.com/hpinfo/community/environment/productinfo/ psis_inkjet.
U.S.A.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The U.S.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in 47 cfr15.105) has specified that the following notices be brought to the attention of users of this product. Ń : Use of shielded data cables is required to comply with the Class A limits of Part 15 of the FCC Rules. CAUTION: Pursuant to Part 15.
加州 (California) 使用者請注意 此電腦所隨附之電池可能含有高氯酸鹽物質。可能需經特殊處理。請造訪 http://www.dtsc.ca.gov/hazardouswaste/perchlorate/ 以取得相關資訊。 Atención a los usuarios de California La pila proporcionada con este producto puede contener perclorato.Podr í a requerir manipulación especial. Consulte http://www.dtsc.ca.gov/hazardouswaste/perchlorate/ para obtener más información.
中國 Turkey RoHS Türkiye Cumhuriyeti: EEE Yönetmeliğine Uygundur” (Republic of Turkey: In conformity with the EEE Regulation) 耗電量 標有 ENERGY STAR® 標籤的惠普科技列印與影像設備, 皆符合美國環保署對於影像設備的能源之星標準。 下列標籤將出現在符合能源之星標準的影像產品: 更多符合能源之星標準的影像產品機型資訊列於:http://www.hp.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according to ISO/IEC 17050-1 and EN 17050-1 Supplier's Name: Supplier's Address: Hewlett-Packard Compa ny Av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