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註: 在此建議您將修改過的電腦設定儲存至磁片、USB 快閃媒體裝置,或類似磁片的裝置
(某種仿效軟碟機形式的裝置),並將磁片或裝置妥當保存,以備未來不時之需。
若要復原組態,請插入磁片、USB 快閃媒體裝置,或其他模擬磁片儲存組態的裝置,並使用電腦設定
(F10) 公用程式執行「從可抽換式媒體還原 (Restore from Removable Media)」指令(請參閱「電腦
設定 (Computer Setup) — 檔案 (File)」表中的
3 頁的從可抽換式媒體還原 (Restore from Removable
Media))。
12 電腦設定 (F10) 公用程式 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