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 DesignJet Z2600 Z5600 PostScript Printer-Legal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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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授權合約
使用本軟體產品前,請務必仔細閱讀下列條款: 本「最終使用者授權協議書」(「EULA」)是 (a) 貴
用戶(您所代表的個人或團體)與 (b) 控制軟體產品(「軟體」)使用之 HP Company(「HP」)的合
約。 如果 貴用戶與 HP 或其供應商之間對於「產品」訂有另一份授權協議書,其中包括線上說明文件的
授權協議書,本「授權合約」便不適用。 「軟體」一詞可能包含 (i) 相關媒體,(ii) 使用者指南和其他書
面資料,以及「線上」或電子文件(統稱「使用者說明文件」)。
軟體中的權利僅於 貴用戶同意本「授權合約」的所有條款和條件的情況下提供。 安裝、複製、下載或
使用本軟體表示 貴用戶已同意接受本「授權合約」的限制。 如果 貴用戶不接受本「授權合約」,請勿
安裝、下載或使用本軟體。 若 貴用戶已購買本軟體但不同意接受本「授權合約」的限制,請於十四天
(14) 天內將產品退還至購買處,以獲取當初購買價格退款。 若軟體係隨其他 HP 軟體所安裝或提供使
用,則 貴用戶得退還整份尚未使用之產品。
1. 協力廠商軟體。 除了 HP 專屬軟體(「HP 軟體」)以外,此軟體還包含接受協力廠商(「協力廠
商軟體」和「協力廠商授權」)管轄之軟體。 任何「協力廠商軟體」授權予 貴用戶使用時, 貴用
戶會受對應「協力廠商授權」之條款和條件所約束。 一般而言,「協力廠商授權」會存放在像
license.txt 的檔案; 貴用戶應該在找不到任何「協力廠商授權」情況下聯絡 HP 支援部門。 如果
「協力廠商授權」包含提供用於原始程式碼可用性之授權(例如 GNU 通用公共授權),並且對應
的原始程式碼未隨附於軟體,請查閱 HP 網站 (hp.com) 的產品支援頁面,了解如何取得這類原始程
式碼。
2. 使用權利。 若 貴用戶遵守本「授權合約」的所有條款和條件, 貴用戶將具有下列權利:
a. 使用。 HP 茲授予 貴用戶得以「使用」「HP 軟體」之拷貝乙份。 「使用」係指安裝、複製、
保存、載入、執行、顯示或使用「HP 軟體」。 貴用戶不得擅自修改「HP 軟體」,亦不得片
面放棄「HP 軟體」使用授權或令其控制功能失效。 如果本「軟體」係由 HP 提供用以搭配影
像或列印產品(例如,若「軟體」為印表機驅動程式、韌體或附加元件)使用,則「
HP 軟
體」只能與這類產品(「HP 產品」)搭配使用。 「使用者說明文件」中可能有「使用」的其
他限制。 貴用戶不得基於「使用」理由,分割「HP 軟體」的元件零件。 貴用戶並無散發
「
HP 軟體」之權利。
b. 複製。 貴用戶複製的權利係指, 貴用戶得以建立「HP 軟體」之存檔或備份拷貝,所提供之
每份拷貝都包含所有原始「HP 軟體」之專屬聲明,並且僅做為備份之用。
3. 升級。 為使用 HP 所提供之「HP 軟體」做為升級、更新或補充(統稱「升級」), 貴用戶必須先
取得 HP 註明為可合法升級之軟體的原始「HP 軟體」授權。 在「升級」的範圍內,會取代原始
「HP 軟體」, 貴用戶將不再使用這類「HP 軟體」。 除非 HP 隨「升級」一起提供其他條款,否則
本「授權合約」適用於每個「升級」。 若本「授權合約」與這類其他條款相抵觸,則其他條款將
優先於本授權合約。
4. 移轉。
a. 協力廠商移轉。 「HP 軟體」之原始使用者擁有一次機會,得將「HP 軟體」移轉予另一位使
用者。 任何移轉將包含所有元件部分、媒體及使用者說明文件、本「授權合約」,以及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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