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 DesignJet Z2600 Z5600 PostScript Printer-Legal Information
品提供之「真品證明書」。 此轉讓行為不得為間接轉讓,如寄售等。 接受移轉「軟體」之使
用者,必須事先同意本「授權合約」,始得進行移轉。 移轉「HP 軟體」後, 貴用戶所享有
之授權即自動終止。
b. 限制。 貴用戶不得租借、長期租賃或出借「HP 軟體」,亦不得將「HP 軟體」用於商業分
時系統或機構之用。 除非本「授權合約」中另有明文規定,否則 貴用戶不得轉租、轉讓或
移轉「HP 軟體」。
5. 所有權。 「軟體」和「使用者說明文件」中的所有智慧財產權係屬 HP 或其供應商所有,並且受適
用的著作權、商業機密、專利和商標法所保護。 貴用戶將不得移除「軟體」中的任何產品識別、
著作權聲明或專利限制。
6. 反向工程之限制。 貴用戶不得將「HP 軟體」進行反向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除非且僅限於經相
關適用法律所明示許可之範圍內,方不在此限。
7. 資料使用之同意。 HP 及其子公司得收集並使用 貴用戶所提供之有關 (i) 使用「軟體」或「HP 產
品」,或者 (ii) 與「軟體」或「HP 產品」相關之支援服務提供的技術資訊。 所有這類資訊將受 HP
隱私權政策所拘束。 HP 不會將表格中的這類資訊用於識別 貴用戶本人,除非為增強 貴用戶的
「使用」或提供支援服務才得以行使。
8. 責任限制: 無論 貴用戶可能發生的任何損害,HP 及其供應商依據本「授權合約」所應負之賠償
總額之規定,以及 貴用戶依本「授權合約」所擁有之唯一救濟,應以 貴用戶就產品實際支付
之金額或美金 $5.00 兩者中較高之金額為限。在相關法律許可之最大範圍內,HP 或其供應商對於
因使用或無法使用軟體所引起之任何特殊性、隨附性、間接性或衍生性損害(包括營業利潤損
失、資料損失、營業中斷、個人體傷、隱私權損害)均無須負任何責任,即使 HP 或任何供應商已
獲知該等損害之可能性,且上述救濟無法達成其目的,亦同。 一些州或管轄區不允許排除或限制
偶發或引發的損害,因此上述限制或排除情況可能不適用於您。
9. 美國政府客戶。 如果您是美國政府團體,則依據 FAR 12.211 和 FAR 12.212 規定,「商用電腦軟
體」
(Commercial Computer Software)、「電腦軟體說明文件」(Computer Software Documentation)
和「商用物品之技術資料」(Technical Data for Commercial Items) 乃根據適用之 HP 商業授權合約授
權。
10. 遵守出口法律。 貴用戶將遵守 (i) 出口或進口「軟體」適用的所有法律、規定和法規,或 (ii) 限制
「軟體」的使用,包括任何對核武、化武或生物武器激增的限制。
11. 權利之保留。 HP 及其供應商保留本「授權合約」中未以明文授予 貴用戶的所有權利。
© 2007 HP Development Company, L.P.
修訂版本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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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軟體授權合約
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