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 DesignJet Z2600 Z5600 PostScript Printer-Limited Warranty

HP 有限保修声明
HP 产品 有限保修期
打印机 1
软件 90 天(自客户购买之日起)
打印头 至产品上印刷的“保修期截止”日期来临或打印头已经消耗 1000 毫升 HP 墨水
时为止; 以日期较早者为准
墨盒 HP 墨水用完或墨盒上印刷的“保修截止”日期到期为止,以二者中较早的
日期为准。 此保修声明不涵盖经过重注、改装、翻新、误用或改动过的 HP
水产品。
A. HP 有限保修的范围
1. HP 向作为最终用户客户的您保证:以上 HP 硬件产品、附件和耗材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上述
指定的“有限保修期”内不会有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 有限保修期从您的购买之日开始。 为您
开具的注明日期的销售或交货收据显示的产品购买日期即为您的购买日期凭证。 您可能需要先提
供购买凭证,然后才能得到保修服务。
2. 对于软件产品,HP 的有限保修声明仅适用于在上述指定的有限保修期内,软件在 HP 指定的设备
上正确安装和使用时,由于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无法执行编程指令的问题。 HP 进一步保证:HP
拥有的标准软件充分符合规范。 HP 不保证软件可在您选择的硬软件组合中运行或符合您指定的要
求。
3. HP 不保证任何产品的运行无中断或没有错误。
4. HP 有限保修声明仅涵盖正常使用 HP 产品所产生的故障,而非任何其它故障,包括以下原因产生
的故障:
a. 维护或校准不当或不足(根据产品说明文档中的定义或 HP 的指导)。
b. 使用并非由 HP 提供或支持的附件、软件、接口、纸张、部件、墨水或耗材
c. 违反产品规定操作。
d. 现场准备或维护不当(根据产品说明文档中的定义或 HP 的指导)。
e. 未经授权的修改或误用,包括但不限于不由 HP 提供或支持的电子系统/组件/板卡的插入/
接和/或系统中最初存在的电缆以外的附加电缆
ZHCN
A. HP 有限保修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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