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 LaserJet Pro MFP M329, M428-M429-Warranty and Legal Guide

c. 您根據本 EULA 之明示擔保所獲得的福利,均屬澳洲消費者法所規定之其他權利和救濟權以外
的範圍。當您自澳洲消費者法 (Australian Consumer Law) 所享有的權利與前揭明示保證內含之
任何限制不一致時,應以前者規定適用。
本軟體應可保留使用者產生的資料。如遇 HP 於修復您的軟體時可能造成資料損失的情況,
HP 應於事先向您發出通知。在法律的最大許可範圍內,如發生任何有關前述資料損失的情
事,應適用
HP 依本 EULA 而應承擔之賠償責任的限制和排除條款。
如果您認為您有權享有本合約任何有效保固,或是任何前述救濟權,請連絡 HP
HP PPS Australia Pty Ltd
Building F, 1 Homebush
Bay Drive
Rhodes, NSW 2138
Australia
如要提出支援要求或是申請保固理賠,請致電 13 10 47 (在澳洲) +61 2 8278 1039 (如果撥打國際
電話),或造訪 www8.hp.com/au/en/contact-hp/phone-assist.html 取得最新的電話支援號碼清單。
如果您屬於澳洲消費者法 (Australian Consumer Law) 所定義的消費者,且您購買的軟體或適用於該
軟體的保固和支援服務並非用於個人、住家或家庭用途或消費,則無論本
EULA 的任何其他條款如
何規定,HP 的損害賠償責任限制因未能遵守下列消費者保證的情況:
a. 軟體之保固或支援服務的條款:下列其中一個或多個項目:服務之重新提供,或服務重新提
供時所支付的費用;
b. 軟體的條款:下列其中一個或多個項目:軟體更換或提供同等軟體;軟體修復;更換軟體或
取得同等軟體時所支付的費用;或是軟體送修時所支付的費用;以及
c. 否則,均以法律的最大許可範圍為限。
紐西蘭消費者:在紐西蘭,依據 1993 年消費者瑕疵擔保法 (Consumer Guarantees Act 1993) 規定,
軟體應隨附不可排除的瑕疵擔保。在紐西蘭,購買產品用於個人、住家或家庭用途或消費,而非
商業用途之人士所產生的交易,即是「消費者交易」。購買商品用於個人、住家或家庭用途或消
費,而非商業用途的紐西蘭消費者
(下稱「紐西蘭消費者」),如遇商品故障,則有獲得維修、更換
或退款的權利;如遇其他可合理預見的損失或損害,則有獲得補償的權利。在違反紐西蘭消費者
法的情況下,紐西蘭消費者 (如前述定義) 可回收為送回產品以更換購買產品所支付費用;此外,
若將產品送回 HP 所需支付費用對於紐西蘭消費者而言成本過高,則 HP 應承擔將前述產品回收的
費用。因商用目的而提供任何產品或服務時,即表示您同意
1993 年消費者瑕疵擔保法 (Consumer
Guarantees Act 1993) 將不適用,且在此等交易的性質及價值條件下,這項規定公平且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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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包含的資訊如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本文件中提及的所有其他產品名稱可能是其各自公司的
商標。在適用法律的最大許可範圍內,HP 對其產品與服務的唯一保固內容,即前述產品與服務所隨附
的明示保固聲明。此處任何內容均不應解釋為額外的保固。在適用法律的最大許可範圍內,HP 對所含
資訊在技術或編輯上的錯誤或疏漏概不負責。
版本:201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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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章 服務與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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