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 LaserJet Pro MFP M329, M428-M429-Warranty and Legal Guide
c. 您根據本 EULA 之明示擔保所獲得的福利,均屬澳洲消費者法所規定之其他權利和救濟權以外
的範圍。當您自澳洲消費者法 (Australian Consumer Law) 所享有的權利與前揭明示保證內含之
任何限制不一致時,應以前者規定適用。
本軟體應可保留使用者產生的資料。如遇 HP 於修復您的軟體時可能造成資料損失的情況,
HP 應於事先向您發出通知。在法律的最大許可範圍內,如發生任何有關前述資料損失的情
事,應適用
HP 依本 EULA 而應承擔之賠償責任的限制和排除條款。
如果您認為您有權享有本合約任何有效保固,或是任何前述救濟權,請連絡 HP:
HP PPS Australia Pty Ltd
Building F, 1 Homebush
Bay Drive
Rhodes, NSW 2138
Australia
如要提出支援要求或是申請保固理賠,請致電 13 10 47 (在澳洲) 或 +61 2 8278 1039 (如果撥打國際
電話),或造訪 www8.hp.com/au/en/contact-hp/phone-assist.html 取得最新的電話支援號碼清單。
如果您屬於澳洲消費者法 (Australian Consumer Law) 所定義的消費者,且您購買的軟體或適用於該
軟體的保固和支援服務並非用於個人、住家或家庭用途或消費,則無論本
EULA 的任何其他條款如
何規定,HP 的損害賠償責任限制因未能遵守下列消費者保證的情況:
a. 軟體之保固或支援服務的條款:下列其中一個或多個項目:服務之重新提供,或服務重新提
供時所支付的費用;
b. 軟體的條款:下列其中一個或多個項目:軟體更換或提供同等軟體;軟體修復;更換軟體或
取得同等軟體時所支付的費用;或是軟體送修時所支付的費用;以及
c. 否則,均以法律的最大許可範圍為限。
紐西蘭消費者:在紐西蘭,依據 1993 年消費者瑕疵擔保法 (Consumer Guarantees Act 1993) 規定,
軟體應隨附不可排除的瑕疵擔保。在紐西蘭,購買產品用於個人、住家或家庭用途或消費,而非
商業用途之人士所產生的交易,即是「消費者交易」。購買商品用於個人、住家或家庭用途或消
費,而非商業用途的紐西蘭消費者
(下稱「紐西蘭消費者」),如遇商品故障,則有獲得維修、更換
或退款的權利;如遇其他可合理預見的損失或損害,則有獲得補償的權利。在違反紐西蘭消費者
法的情況下,紐西蘭消費者 (如前述定義) 可回收為送回產品以更換購買產品所支付費用;此外,
若將產品送回 HP 所需支付費用對於紐西蘭消費者而言成本過高,則 HP 應承擔將前述產品回收的
費用。因商用目的而提供任何產品或服務時,即表示您同意
1993 年消費者瑕疵擔保法 (Consumer
Guarantees Act 1993) 將不適用,且在此等交易的性質及價值條件下,這項規定公平且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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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包含的資訊如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本文件中提及的所有其他產品名稱可能是其各自公司的
商標。在適用法律的最大許可範圍內,HP 對其產品與服務的唯一保固內容,即前述產品與服務所隨附
的明示保固聲明。此處任何內容均不應解釋為額外的保固。在適用法律的最大許可範圍內,HP 對所含
資訊在技術或編輯上的錯誤或疏漏概不負責。
版本:2017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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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服務與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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