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 DesignJet T1700 Printer series-Limited Warranty

HP 有限保固聲明
HP 產品
有限保固期間
印表機 1
軟體 自客戶購入日期起算 90
印字頭 截至產品上所印製的「保固終止」日期止,或流經列印頭的 HP 墨水量已達
1000 毫升 (以兩者先屆期者為準)
墨水匣 截至 HP 墨水已耗盡,或墨水匣上所印製的「保固終止」日期為止(以兩者先
屆期者為準)。 此保固不包含經過重新填充、改裝、翻新、遭濫用或遭侵入的
HP 墨水產品
A. HP 有限保固範圍
1. HP 保證,在上述的「有限保固期間」內,在正常使用情況下,上述 HP 硬體產品、附件及耗材不
會有材料上和製造上的瑕疵。 「有限保固期間」始於以 HP 發出之「安裝憑證」為證明的安裝驗收
日期。 如果安裝驗收未在
HP 出貨後的三十天 (30) 內完成,不論是何原因,「有限保固期間」將
HP 出貨後的第 31 天開始。
2. 針對軟體產品,HP 的「有限保固」僅適用於在上述「有限保固期間」內,依 HP 指定方式在裝置
上正確安裝和使用的情況下,由於材料和製造上的瑕疵而導致其程式指令無法執行之範圍。 HP
進一步保證,HP 擁有的標準軟體將實質上符合規格。 HP 並不保證軟體可以在貴用戶所選擇的軟
硬體組合中正常運作,或是符合貴用戶指定的要求。
3. HP 並不保證任何產品在操作上絕不會中斷或毫無錯誤。
4. HP「有限保固」範圍僅限正常使用 HP 產品的情況下所發生的瑕疵,對其他任何問題概不負責,包
括因下列情形所導致的後果:
a. 未依產品說明文件所定義或未依 HP 指示,而致不當或不充分的維護或校準。
b. 使用非由 HP 所提供或支援的附件、軟體、介面、紙張、零件、墨水或耗材。
c. 在不符合產品規格的情況下操作。
d. 未依產品說明文件所定義或未依 HP 指示,而致不當的場所準備或維護。
e. 未經授權的修改或不當使用,包括(但不限於)插入/連接非由 HP 提供或支援的電氣/電子系
/元件/擴充板,和/或原本不在系統中的其他纜線。
f. 外觀損壞(包括但不限於刮傷或指紋)不在 HP 的有限保固範圍內。
g. HP 印表機之例行性印表機維護作業,諸如清潔與預防性維護服務 (包括預防性維護套件中的
零件及
HP 服務工程人員到府服務) 等,均非 HP「有限保固」之涵蓋範圍。
ZHTW
A. HP 有限保固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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