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 Color LaserJet Managed MFP E77800 Series, HP LaserJet Managed MFP E72500 Series-Warranty and Legal Guide

8. 資料收集的通知
a. 您同意 HP 及其子公司得收集、結合並使用您所提供之相關裝置及個人資訊,從事支援與本軟
體產品相關的服務。HP 同意未獲您事先同意情況下,不會使用這份資訊從事行銷行為。如需
更多關於 HP 資料收集的資訊,請參閱 www.hp.com/go/privacy
b. 由協力廠商收集/使用。某些包含在您 HP 產品中的軟體程式是由第三方供應商提供並個別授
權給您 (下稱「協力廠商軟體」)。「協力廠商軟體」可能會安裝於您的 HP 產品中並在該產品
中運作,即使您選擇不啟動
/購買這類軟體亦然。「協力廠商軟體」可能會收集並傳輸您的系
統相關技術資訊 (IP 位址、唯一裝置識別碼、安裝的軟體版本等等) 和其他系統資料。協力
廠商會利用這些資訊來識別技術性系統屬性,並確保您的系統已安裝最新版本的軟體。如果
您不希望「協力廠商軟體」收集此技術資訊或自動傳送版本更新給您,則應在連線至網際網
路之前,先解除安裝該軟體。
9. 保固免責聲明。在適用法律許可之最大範圍內,HP 或其供應商應以「現狀」及包含所有瑕疵狀態
提供本軟體產品,並在此宣布免除無論明示、默示或法定規定的任何其他瑕疵擔保、賠償責任和
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況所衍生的擔保:(i) 權利和未侵權性;(ii) 適售性;(iii) 特定用途的適用
性;(iv) 軟體可搭配非 HP 原廠耗材或零件正常使用;及 (v) 軟體產品保證絕無病毒。有些州/管轄地
區不允許排除暗示性保固或限制暗示性保固的期限,因此上述免責聲明可能不完全適用於您。
10. 責任限制。以當地法律為準,不論您遭受多大的損害,HP 及其任何供應商僅針對本 EULA 之條款
承擔完整責任,而對於前述各項損失,您可獲得的唯一補償以您為本「軟體產品」所支付的實際
金額或美金 $5.00 (擇優選取較高者) 為限。在適用法律的最大許可範圍內,HP 或其供應商概不負
責任何特殊、偶發、間接或連帶的損害
(包括但不限於,由於使用或無法使用軟體產品,或與本
EULA 相關之任何條款,而招致利益損失、或遺失機密或其他資訊、營運中斷、人員傷害或侵害隱
),即使 HP 或任何供應商已被告知此類損失之可能性,而補救措施無效,亦是如此。部分州或
/管轄地區不允許排除或限制偶發或連帶發生的損害,因此上述限制或排除情況可能不適用於
您。
11. 美國政府客戶。根據 HP 標準商業授權,在符合 FAR 12.211 以及 12.212 的情況下授權美國政府使
用「商業電腦軟體」、「電腦軟體文件」和「商業項目技術資料」。
12. 遵守出口法。您應遵守美國及其他國家/地區之所有法律與法規 (下稱「出口法」),以確保本「軟
體產品」
(1) 之直接或間接出口皆不違反「出口法」,或 (2) 不用於任何「出口法」禁止之用途,
包括但不限於核子、化學或生物武器擴增。
13. 簽署合約之能力與權力。依您在所在州規定,您已達成年之法定年齡,而您已取得僱主之充分授
權簽署此項合約 (如果適用的話)
14. 適用法律。本 EULA 應受美國加州法律所規範。
15. 完全合意。除非您已就本「軟體產品」另訂個別授權合約,本 EULA (包括 HP 產品隨附之本 EULA
之任何增補或修訂內容) 包含您與 HP 間就本「軟體產品」的相關事宜所為之全部合意,應取代所
有先前或當時就本「軟體產品」或本 EULA 中包含之其他事宜所為之一切口頭或書面溝通、提案及
表述。若任何
HP 政策或支援服務計劃的條款與本 EULA 之條款有衝突之處,應以本 EULA 之條款為
準。
16. 消費者權利。位在某些國家/地區、州/省或領土的消費者可能依其當地消費者法律或享有規定特定
的法定權利及救濟權,此時 HP 依法不得排除或限制其賠償責任。如果您是以個人所在國家/
區、州
/省或領土的相關消費者法令中的消費者身分購買取得本軟體,則本 EULA 中的任何條款 (
括瑕疵擔保之免除、限制和排除賠償責任) 均必須符合適用法律,同時僅適用於該適用法的最大許
可範圍內。
澳洲消費者:如果您是以 2010 年澳洲競爭及消費者法案 (Cth) 下的澳洲消費者法中所定義的消費
者身分購買取得本軟體,則無論本 EULA 的任何其他條款如何規定:
ZHTW
使用者授權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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