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起動與駕駛方法
■起動引擎的方法
●拉起手煞車拉桿,將排檔桿置於空檔(N)位置。
●將引擎怠速調整鈕,調整至 AUTO 位置。
注意
‧請輕轉引擎怠速調整旋鈕,若太用力轉動,
容易損壞旋鈕機構。
‧以手動模式調整時,若轉速調整太低,引
擎會產生噪音或異音,請調整引擎怠速至
正常轉速。
備註:
‧引擎起動後,須進行暖車,直到冷卻水溫度錶
指針開始移動。
‧不可連續操作起動馬達超過 15 秒鐘以上,否
則可能造成起動馬達損壞,或因大量消耗電瓶
電力,造成電瓶沒電。
‧如果引擎起動失敗,請先將鑰匙轉回 ACC 位
置,等 30 秒鐘後再嘗試發動引擎。
‧配備引擎預熱裝置車輛,於寒冷天候起動引擎
時,若預熱指示燈不亮,請檢修預熱系統迴路
保險絲。若預熱指示燈持續亮,請至中華三菱
體系服務廠檢修。
‧若一週以上未使用車輛,請先更換引擎機油、
機油濾清器後,在引擎發動前先搖轉引擎。
‧引擎起動後,避免用空踩油門方式調整轉速,
請利用引擎怠速調整鈕調整轉速。
‧在低於 0℃以下的環境時,點火開關轉至 ON
位置,預熱指示燈會亮,待指示燈熄滅後,再
起動引擎。若一般氣候高於 0℃以上,預熱指
示燈不會亮,可直接起動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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