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經銷商服務保證內容
■品質保證範圍:
正常新車於品質保證期限或里程內,在正常使用之下,任何因材質、製造或裝配等瑕疵所致之故
障或損壞,可獲免費維修,所有補償修復作業,概不以現金支付。
■基本保證:
新車自領牌日起一年或行駛 30,000 公里之內,視何者先到為準。
■車身防銹、漆面及貨車貨台保證:
在正常使用下,噴漆的車身鋼板、貨車貨台因材質或製造不良發生表面生銹或漆面不良,其保證
期間與基本保證相同。
若因外物、小石撞擊所致之損壞,不在保證範圍內,為防止此項原因造成之銹蝕,新車每六個月
或 10,000 公里時必須返廠檢查,否則停止車身防銹及漆面之保證。
■電瓶之保證:
自領牌日起,一年或 20,000 公里,視何者先到為準。
■輪胎保證:
保證期間與基本保證相同,輪胎因製造品質不良發生損壞,依損壞時殘餘溝深比例補償:(1)磨損
15%以內,賠償新胎。(2)磨損 75%以上不賠償。(3)磨損 15%∼75%按溝深殘留比例賠償。
■廢氣排放控制系統保證:
如廢氣排放控制系統功能保證書。
■申請保證修理的方法:
如需向本公司申請保證修理或更換零件時,請攜帶本保證書,車主逕行前往本公司指定之服務廠
提出申請,合於本規則之條件者,即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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