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uel d'utilisation

Sc
53
Sc-27
请使用对焦屏
各种对焦屏可通用于尼康单镜反光照相机的任何相应的拍摄
场景。
下面所列可用于本镜头:
F5+DP-30
F5+DA-30
F4+DP-20
F4+DA-20
EC-B
EC-E
ABCEF
H3
H4
S
T
G3G2G1 G4 H1 KLMP
RU
F3
D
H2
J
+0.5
)(
+0.5
+0.5
+0.5
+0.5
+0.5
F6
──
◎◎
────
──
────
+0.5
+0.5
+0.5
+0.5 +0.5
+0.5
对焦屏
照相机
◎: 最佳对焦
○: 可能对焦
取景器内有轻微渐晕或莫尔条纹图形,但胶片上不会
有。
△: 可以接受的对焦
中心点的对焦图像在胶卷上可能略为散焦。在四周的
暗淡地方对焦。
-: 不可用。
( ) 显示光圈补偿值(仅在中央重点测光时)。F6照相机
通过选择自定义设定“b6:对焦屏补偿”中的“其他
对焦屏”作补偿,并且将曝光补偿标准设定在
+/-2.0 EV,1/2 EV步长。当使用了B型和E型之外的对焦
屏,“其他对焦屏”务必要选中,即使必需的补偿值
为0(没有补偿需要)。F5照相机请用机身上的“自
定义设定#18”作补偿。F4系列照相机请用对焦屏的
“曝光补偿刻度”作补偿。
详情请参阅照相机机身使用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