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手册(完整说明书)

E38
参考部分
B 最大动画长度
即使存储卡上有足够剩余空间可以进行更长时间的录制,单个
动画文件的大小也不能超过4 GB,或者长度不能超过29分钟。
单个动画的最大动画长度会显示在拍摄画面上。
如果照相机温度升高,也可能在没有达到任一限制之前停止录制。
实际动画长度可能会根据动画的内容、拍摄对象移动或者存储
卡的类型而有所不同。
B 关于保存图像和录制动画的注意事项
正在保存图像或正在录制动画时,显示剩余可拍摄张数或最大
动画长度的指示将闪烁。当上述指示闪烁时,
请勿打开电池舱
/
存储卡插槽盖,或者取出电池或存储卡
。否则,可能会导致数
据丢失或者损坏照相机或存储卡。
B 关于动画录制的注意事项
录制动画时,建议使用
SD
速度级为
6
或更快的存储卡
F
19
使用速度级较低的存储卡时,动画录制可能会意外停止。
一旦开始录制就无法更改光学变焦倍率。
录制动画时使用变焦控制操作数字变焦。变焦范围介于录制动
画前的光学变焦倍率和最大4倍之间。
使用数字变焦时,图像品质可能会有所下降。
可能会记录变焦控制操作、自动对焦镜头驱动移动和亮度变化
时光圈操作的声音。
录制动画时显示屏中出现的拖影 F3)将与动画一起记录。
建议避开太阳、太阳反射光和电灯等明亮物体。
根据与拍摄对象的距离或应用的变焦量,具有重复图案的拍摄对象
(织物、花格窗等等)在动画录制和播放期间可能会带有彩色条纹
(干扰图案或莫尔条纹等等)。当拍摄对象中的图案和影像传感器的
布局相互干扰时,会发生此种情况;这并非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