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說明書(完整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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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播功能
編輯影像 (靜態影像)
裁剪︰建立經裁剪的版本
1 移動變焦控制,放大影像 A84
2 調整影像,只讓您想要保留的部分
顯示出來,然後按 d (選單)按
鍵。
向著 g i f h 移動變焦控
制,調整放大倍率。在顯 u 時設定放
大倍率。
用多重選擇器 HIJK 捲動到您想要顯示
的影像部分。
3 確認想要保留的區域,然後按 k
按鍵。
如要重新選擇裁剪區域,請按下 J 返回至
步驟 2
如要退出而不儲存裁剪的影像,按下 d
按鍵。
4 選擇,然後按下 k 按鍵。
將建立一張編輯後的副本。
B 關於裁剪的注意事項
簡易全景影像無法編輯。
C 影像大小
經裁剪的版本的畫面比 (水平:垂直)與原始影像相同。
當經裁剪的版本的影像大小為 320 × 240 或以下時,在重播期間將會顯示較小的影
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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