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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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注释
关于显示屏的注意事项
显示屏 (包括电子取景器)制造精度高,其有效像素数至少达
99.99%
,偏差或缺陷不超过
0.01%
。因此,这些屏幕可能含有始终
发亮 (白色、红色、蓝色或绿色)或不发亮 (黑色)的像素,这
并非故障,使用本设备记录的图像不会受到影响。
显示屏中的图像在明亮的光线下可能难以看清。
请勿对显示屏施加压力,否则可能会导致损坏或发生故障。如果
显示屏破损,请注意防止碎玻璃划伤,以及防止显示屏中的液晶
接触皮肤或进入眼睛或口内。
电池
使用注意事项
请注意,使用后电池可能会变烫。
不要在低于
0°C
或高于
40°C
的环境温度下使用电池,否则可能会导
致损坏或发生故障。
如果发现电池出现任何异常,例如温度过高、冒烟或发出异味,请立
即停止使用,并联系零售商或尼康售后服务中心或尼康特约修店。
从照相机或另购的充电器中取出电池后,请采取将电池装入塑料
袋等绝缘措施。
对电池充电
请在使用照相机前检查电池电量级别,必要时请更换电池或对电池充电。
使用前,请在环境温度介于
5°C
35°C
的室内给电池充电。
若电池温度高,则可能无法给电池正确充电或无法充满电,并可
能会降低电池性能。请注意,使用之后电池可能会变烫;请等电
池冷却后再充电。
当使用可充电电源适配器或计算机为插入本照相机中的电池充电
时,若电池温度低于
0°C
或高于
50°C
,则电池不会充电。
电池充满电后请勿继续充电,否则会影响电池性能。
充电期间,电池温度可能会升高。不过,这并非故障。
携带备用电池
在重要场合拍摄照片时,请尽量携带充满电的备用电池。
冷天使用电池
天气寒冷时,电池的容量可能会降低。如果在低温下使用电量耗尽
的电池,照相机可能无法开启。请将备用电池放在暖和的地方,
要时可交换使用。一旦回暖,电池电量可能会有所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