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开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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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注释
可以使用的存储卡
本照相机支持
SD
SDHC
SDXC
存储卡,包括符合
UHS-I
SDHC
SDXC
卡。
建议使用传输速度级别为
6
级或更快速度的存储卡录制动画(当
画选项
设定为
d
2160/30p
(4K UHD)
c
2160/25p
(4K UHD)
时,建议使
UHS
传输速度级别为
3
级或更快速度的存储卡);使
用较慢的存储卡可能会导致录制中断。
当选择用于读卡器的存储卡时,请确保其与设备兼容。
有关功能、操作和使用限制的信息,请联系制造商。
商标信息
Windows
Microsoft Corporation
在美国和/或其他国家或地
区的注册商标或商标。
Bluetooth®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是
Bluetooth SIG Inc.
所有的注册
商标,且尼康公司对该等商标的任何使用都应获得授权
Apple®
App Store®
Apple
徽标、
Mac
OS X
macOS
iPhone®
iPad®
iPod touch®
iBooks
Apple Inc.
在美国和
其他国家/地区注册的商标。
Android
Google Play
Google Inc.
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Android
机器人是按照由
Google
创建和共享的作品而复制或修改,并
根据 《知识共享
3.0
署名许可》中所述的条款加以使用的。
iOS
Cisco Systems, Inc.
在美国和/或其他国家/地区的商标
或注册商标,经许可后使用。
Adobe
Adobe
徽标和
Reader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美国和/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SDXC
SDHC
SD
徽标是
SD-3C, LLC
的商标。
PictBridge
是商标。